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规划、扶贫标准、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相关项目和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建立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承担全县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动态调整;负责指导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负责开展扶贫业务培训。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工作。
7、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协同有关部门拟订驻村帮扶计划,组织协调县直机关、驻衡各单位的驻村帮扶工作。
8、承担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责任。
9、配合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做好扶贫开发相关项目和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
10、统筹协调县对口扶贫协作有关工作。
11、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综合股、督查考核股、政策协调股、计划财务股、贫困监测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6人,实有人数2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衡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本级; 2、衡东县扶贫开发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4.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增强,人员增加,导致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万元,农林水支出36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2.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7万元,占5.6%,农林水支出364.92万元,占90.19%,住房保障支出17.01万元,占4.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5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管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3.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75万元,增长85.9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刚性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6万元,主要是单位公车被收回。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3万元,拟召开乡村振兴业务培训,人数约为6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防返贫监测等业务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