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经办事项详解: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来源:湖南省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指南


01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02

受理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村(社区)。

03

服务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在我省居住且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我省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外国国籍留学生,在我省永久居留的未就业的外国人,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04

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线上办理: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网站、湖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

05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向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交信息变更材料,申请办理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受理。相关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审核不通过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4)办结。

06

办理材料

(1)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

(2)《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表格样式附后,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下载电子版)

备注: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07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08

查询方式

现场查询、线上查询(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电话、门户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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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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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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