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秋冬: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机构:

衡东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办理程序: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和联网异地医院住院实行即时结报,在未联网异地医院住院的参保患者到县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机构报销。

申请对象:

已参加衡东县城乡居民医保的所有城镇、农村居民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6〕29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8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衡政发〔2017〕2号)和《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函〔2016〕77号)

事项名称:

衡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衡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事项名称: 衡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6〕29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88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衡政发〔2017〕2号)和《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函〔2016〕77号)

申请对象:已参加衡东县城乡居民医保的所有城镇、农村居民

办理程序: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和联网异地医院住院实行即时结报,在未联网异地医院住院的参保患者到县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机构报销。

办理机构:衡东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