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 生 育 审 批 表

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0-05-29

再 生 育 审 批 表

再  生  育 审  批  表

                     制表机关:长沙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编号:

丈夫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


级别



户籍地


户籍在本地时间



承包责任田情况


职业



妻子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


级别


户籍地


户籍在本地时间


承包责任田情况


职业


现有子女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体状况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体状况



要求再生育理由:





申请人(签名):      (男)       (女)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男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受理时间:    

签署意见时间:

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受理时间:    

签署意见时间:


现有子女身体状况鉴定结果

(现在子女系病残儿时填写)






鉴定单位:        

年  月  日

染色体检测结果

(现在子女系病残儿或夫妻中有出生缺陷的填)





检测单位:        

年  月  日



发证方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名:     (政府专用章)       

受理申请时间:    

签署意见时间:

配偶方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名:    (政府专用章)     

受理时间:    

签署意见时间

县(区、市)人口计生局政法科意见







        

乡(镇、街)上报时间: 

负责人签名:     签署意见时间:

公示时间和公示结果








县(区、市)人口计生局审批小组审批意见






           审批时间:

            (人口计生局公章)

再生育证发放登记






发放负责人签名

发证时间:

备注


1、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应在怀孕前向女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村或居委会)领取本表,女方无单位又无本市户籍因婚嫁居住男方的,向男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村或居委会)领取本表。

2、申请人填写好本表,到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村或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携带有关材料到领表单位或村(居)委会所在的乡(镇、街)计生办办理申报手续。

3、乡(镇、街)计生办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婚育状况,签出初审意见报送审批机关。

4、审批机关收到上报材料10日内,由本机关政法工作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通知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张榜公示,5日后收到无举报或异议的反馈信息后上报审批小组。

5、审批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在本表签署"同意发放再生育证"的意见,发放《再生育证》,委托乡(镇、街)计生办送达给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符合条件的理由,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委托乡(镇、街)计生办送达给申请人。

6、审批编号以县级为单位,前两位为发证年度,后四位按审批顺序从0001开始编号。

7、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计生干部批准再生育的报市统计处备案;副处以上干部报省统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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