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业务

来源:衡东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一、法律依据:无 

  二、申报材料: 

  本人户口簿、驾驶证、护照、学生等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 

  (一)挂失申报:1、挂失受理。现场拍照,并根据居民身份证号码查询需办理挂失业务的全部居民身份证信息; 2、身份核查。核查挂失申报人与居民身份证信息,挂失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现场比对指纹信息,核验一致的应当场受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受理挂失业务;3、办理挂失。打印挂失业务申请单、回执单,由挂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丢失招领:1、解除挂失受理。现场拍照,机读需办理解除挂失业务的居民身份证信息;2、身份核查。核查解除挂失人与需解除挂失居民身份证信息,挂失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现场比对指纹信息,核验一致的应当场受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受理挂失业务;3、办理解除挂失业务。打印解除挂失业务申请单、回执单,由解除挂失申请人签字确认。 

  四、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厅和派出所挂失受理和解除挂失服务点 

  五、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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