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来源: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1


一、    适用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五、收费标准:免收

六、工作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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