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7
一、适用
1、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2、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主体
申请人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预告登记权利人或生效法律文书记载的当事人。预告当事人协议注销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为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的双方当事人。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一登簿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工作时限
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