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来源: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7


一、适用

   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集体土地灭失的;

2、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主体

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一登簿。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工作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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