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7
一、适用
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集体土地灭失的;
2、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主体
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一登簿。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工作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