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09
一、适用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不动产权利归属、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二、申请主体
不动产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应当与申请更正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5、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一登簿、缮证、发证
五、收费标准 免收
六、工作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