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转移登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来源: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2


一、适用

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

二、申请主体

抵押权转移登记应当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人和债权受让人共同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一复审一核定一登簿、缮证、发证

五、收费标准:住宅80/   非住宅550/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

六、工作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