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登记

来源: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7


一、适用

查封期间,查封机关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其嘱托文件办理注销查封登记。

不动产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查封机关未嘱托解除查封、解除预查封或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二、登记材料

1、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及委托送达函

2、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或解除查封函

三、办理程序

受理一登簿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工作时限

承诺期限:即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