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暨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运定
(2007年3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按照科学发展要求,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006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广大计生工作者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抓好“三查四术”,打牢基层基础,各项工作指标都有新的提高,被省委、省政府考核认定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县,实现了保类进位的目标。全县计划生育率为88.11%,提高了2.99个百分点;村为主比例为78.11%,提高了2.22个百分点;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为94.22%,在全省排名第11,上升了2位。全县没有一个乡镇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白莲、大桥、高塘、高湖、德圳、蓬源、杨桥、大浦等八个乡镇稳住了一类水平,莫井乡、新塘镇进入了一类行列。2006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机制有所创新。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小组,制订了《衡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综合改革与新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在全市率先推行分季考核机制,对乡镇的人口计生工作实行分季考核、分季排名、分季兑现奖罚,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经常性地开展。
    (二)突出难点重点,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一年来,狠抓了基层基础工作,做到了四个“不放松”:一是坚持“三查四术”落实不放松。先后开展了冬、春、夏三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共落实“四术”11618例,其中结扎2932例,上环6362例,流产1762例,引产557例。二是坚持“村为主”工作不放松。在配齐配强村级女性计生专干的基础上,全县6192个组基本配备女性指导员。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县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占40%。三是坚持后进整改工作不放松。继续推行县级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联系后进村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有效促进了计生工作的平衡发展。四是坚持计生协会工作不放松。县计生协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常务理事,各乡镇都明确计生分管领导为协会副会长,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计生协会广泛开展计生宣传和扶贫帮困等活动,在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依法行政,生育秩序有所好转。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推行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逐步规范。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开展了集中征收月活动,加大法院强制执行力度,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35%,提高了18.02个百分点。严厉整治“两非”,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积极开展违法生育清理工作,共清查处理2002年以来国家干部职工违法生育人员37人。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成效明显。认真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基本信息的入户清理清查核对工作,更新了乡镇计生办电脑及网络设施配备,及时录入、审核、上报了全县WIS数据。加强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推行了综治部门年度述职制度,落实“八有”工作规范,全县综合治理到位率为99.88%,在全省排名第七,比上年前进60位。各乡镇全面澄清流出人口底子,采用签合同、收押金等多种方式,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三查四术”,有效地遏制了外出人员的违法生育。
    (五)落实奖扶政策,宣传引导有新成果。较好地落实了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家庭奖励等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着力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县共有885人享受到了奖励扶助资金,其中新增对象167名;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对象5名。共发放“两扶”资金5.34万。积极开展计生服务下乡活动,开辟了人口计生电视宣传栏目,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计生政策,推进文明、健康婚育新风,有效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去年,全县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着眼长远,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实现富民强县的重要基础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虽然去年的工作有成效,但我们的工作基础还很薄略,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对人口计生工作保持清醒的认识。一是要统一对人口计划生育问题的认识。当前,新一轮婚育高峰已经到来,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素质总体不高,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计生工作局面更加复杂。去年,虽然衡东被评估为一类县,但严格地讲,我们的先进是低档次的先进,真正按照全省考核评估大洗牌的标准,我们是“带病”进入“一类”的。有些考核评估指标,是侥幸过关。从衡量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两项核心指标来分析,差距尤其明显。全县计划生育率在全省排第121位,在第四方阵的一类单位中列最后一位,“村为主”比例在全省排第114位,列倒数第二。只要工作稍有松懈,就有掉队的可能。二是要统一对考核方案调整带来严重挑战的认识。2007年,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方案对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进行了全面改革。全省128个县级考核单位分为四个方阵,按照“拉开档次、严格管理、敢于否决”的要求,在每个方阵中依据考核评估综合得分分出优质服务、一、二、三类,而且每个方阵中都要有被否决的单位。衡东被列入第四方阵进行评估,该方阵共有48个单位,其中2006年被省考核认定为优质服务项目先进单位的有24个,一类单位有17个,二类单位有7个,竞争会非常激烈。考核评估实行随机调查,不固定时间、不打招呼、直接分赴现场调查,调查时段根据需要相应前移,不再局限于2年。考核评估的数据主要来源于WIS数据,参考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考核评估的监督机制也作了调整,要求调查后1小时内现场提供反馈材料,全体调查人员当场集体作出问题是否认定的判断,现场调查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申述材料。这对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衡东来讲,更增大了迎检的压力与风险。三是要统一对工作目标的认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实际,2007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总的目标是: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节育措施落实率98%以上,统计准确率95%以上,综合治理到位率95%以上,村为主比例8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日趋正常,实现人口计生工作保类进位。要实现以上目标,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必须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把思想统一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要始终坚持把“三查四术”作为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WIS系统提供的准确信息,落实“三查四术”指标,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提升到位率,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规定标准。二是加大后进村的转化力度。继续施行“抓难促后”的工作方针,对后进村实行县领导垂直抓、乡领导重点抓、县直包点部门协助抓、后进乡村主要领导全力抓的“四抓”责任制。后进乡镇要与县委、政府签订转化责任书,后进村要与乡镇签订转化责任书。县人口计生局要定期深入后进村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帮助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三是要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今年,村(居)民自治将单项列入基层工作线进行考核,实行评估验收和授牌制度。各乡镇、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5个基本条件,大力推行“四自四化”管理模式,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强化村组干部的计生工作责任。要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把决定权、管理权、监督权交给群众,真正实现自治。确保全县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达到60%,所有县级领导联系点实现村(居)民自治。四是加大计生综合治理力度。今年,市直接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进行考核,计划生育各综合治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综治行动,着力扭转不合政策生育控制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和出生人口性别比重偏高治理难的不利局面。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到政策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流入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提高城镇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对流出人口要实行主动式管理、互动式服务,努力加强与流入地的交流和协作。要采取签合同、收押金等方式,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及时落实“三查四术”,堵塞违法生育漏洞。
    (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要确保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要依法维护民权。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家庭奖励等《条列》明确规定的奖励政策,继续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有效实施以帮助贫困母亲为主题的“幸福工程”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拓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项目。二是要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县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对B超从业人员、妇产科医生等工作人员的教育,规范B超管理、终止妊娠管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健全孕妇全程跟踪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残害女婴等行为,真正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三是要严格落实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施依法行政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将群众最关心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公诸于众,主动接受各方面的咨询和监督。全面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符合法律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要建立行政执法检查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惩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要严肃处理不符合政策生育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今后竞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员均要经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查,90年以来,凡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人员,一律不得入选。
    (四)狠抓春季计生节育工作。这次春季集中节育服务活动时间为元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要完成“三查”46646人次,“四术”3645例,其中结扎906例,上环2037例,流产402例,引产300例,两女户结扎96例。任务已经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要迅速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彻底澄清“三查四术”对象底子,将任务分解到村到组,落实到每位脱产干部身上,做到每位“三查四术”对象都有专人负责落实,都有专人跟踪服务。联乡包村的县级领导要下到所联系乡村坐镇指挥,加强指导调度,加强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单位与农村党建工作队暂按去年所联系的乡镇,抽调人员、车辆进驻乡、村,协助开展工作。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协调,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切实保障春季活动的人员、力量集中。要加大对流动人口、三查两次未到位人员、两女户、再婚户等重点人群“三查四术”的落实。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要组织本单位育龄妇女包括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及家属按规定日期到县服务站进行“三查”,凡逃避“三查”的一律停发工资或解聘。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快、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乡镇要及时通报,并采取黄牌警告或预先否决的形式,督促其迅速整改。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已经明确,各乡镇春季活动任务完成情况,将以50分的分值纳入2007年第二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
    二、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一年来,全县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平安衡东”创建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全县没有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和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在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我县总体排名全省第27位、全市第1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总体上升。具体表现在五个“扎实推进”:
    (一)平安衡东建设扎实推进。一年来,全县各级各单位尤其是主要领导把“平安建设”作为任期目标 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组、平安社区、平安基层单位、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宣传、督查、调度和讲评,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年中年末全省两次公众安全感测评,我县综合排位列全市第2名、全省第27名。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乡镇党委换届后,各乡镇都明确了一名党委委员主管政法综治工作,综治办主任都由党委委员担任,县直机关单位综治办主任由分管副职担任,并配备了1-2名综治专干。各村(居)委会重新调整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保会成员,村民小组设立了调解小组,配备了1-2名维稳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重点开展了“一长五员”网络建设,全县24个乡镇580个村居社区共划定治安片区3768个,推选治安中心户长3768名;推选治安楼栋长806名。全县累计投入近20万元用于乡、村综治办建设,统一规范了综治工作台帐,综治办建设逐步规范。政法各单位以基层基础年为契机,加大对“两所一庭”的建设力度,完成了县检察院办公大楼的整体搬迁、城关派出所搬迁。全县24个基层司法所大多数有单独办公用房,已有13个所配备了摩托车,新建的3个基层所办公用房已交付使用。
    (三)社会治安打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县上下始终把严打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强化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开展了打黑除恶、“利剑”行动、三打两整、治理城区“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全年共破刑事案件839起,逮捕208人,劳教35人,强制戒毒30人,治安拘留401人。其中,破“两抢一盗”案件69起,破盗抢机动车案件100起;查处治安案件479起;打掉涉恶团伙4个;破现行命案9起。深入开展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矿山安全、烟花爆炸和危险物品为重点的公共安全隐患集中清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开展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共清查暂住人口3035人次,补办暂住证1548人证,登记出租房屋545户,签订责任状545份,实现了全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微机化、信息化管理。在城关地区组建了专职治安巡防队,实行公安干警、武警、专业治安巡逻队交叉立体巡逻。各社区和重点单位普遍组建了5-10人的义务巡逻队,广泛开展义务巡逻、看楼守栋、护厂护院、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活动,增强了社会治安防范功能,县城“两抢一盗”案件、内部单位可防性案件大幅度下降。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各级各单位把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排查和化解矛盾隐患,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坚持做到乡镇、村、社区和机关单位一月一排查,重要节庆、重大活动、特殊敏感期及时组织全县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化台帐,落实“五个一”包案责任制,实现了“小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8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2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了19起群体性事件。加强了处理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和宣传引导,落实稳控措施。集中开展了信访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上访的打击力度,全年共破信访刑事案件8起,治安拘留9人,教育训诫70多人。对涉军群体、涉法涉诉、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重点问题,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做到案案有人管,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结果,认真负责地解决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减少了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实现了非正常上访“减量降位”的目标。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实行开门接访,加大包案解决具体问题的力度,办结了中央、省里去年以来交办督办涉法涉诉案件6件,并妥善处理了一批积案。积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县庆四十周年暨第二届土菜文化节等大型活动的顺利举行。
   (五)政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在年终执法质量考评中,县人民法院总体排名居全市第1位,县人民检察院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的第32位。与此同时,县政法委充分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利用党内联合办公会议的形式,协调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过来一年,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入室盗窃、地下“六合彩”、青少年犯罪等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非正常上访居高不下,安全隐患较多,少数地方恶势力又有抬头之势等等。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体现。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综治是硬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既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到,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是政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同样是政绩。二是要深刻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就必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责任,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三是要深刻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县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凸现期、刑事发案高发期、对敌斗争的复杂期,经济和社会结构也处于深刻的变化之中,一些不安定的因素和突出矛盾已经显现和发生,特别是群访、非法上访不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衡东的发展和稳定。这就要求我们更加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建平安的社会环境。
   (二)要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着眼于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事,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综治组织为骨干的工作网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进一步夯实基层综治组织。加强乡镇综治办、村级综治机构、企事业单位综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配齐配强乡镇综治专干。今年内要对各乡镇、各单位综治专干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争取用2—3年时间完成村、社区综治干部的培训,提高综治干部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法组织。进一步精简机关人员,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实战单位,并逐步建立引导和鼓励干警下基层的激励机制;切实加强“两所一庭”和社区警务室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政法单位办公条件、装备条件不断改善,创建一批软硬件标准较高的示范性基层政法单位。要进一步夯实基层群众组织。抓好综治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治保、调解、帮教、治安巡逻、治安中心户长、治安楼栋长、农村治安联防等组织建设,组织群众开展邻里守望、看楼护院、义务巡逻等活动,积极探索推广农村治安中心户长、城区治安楼栋长的管理模式。
    (三)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以创建“平安衡东”为载体,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要突出抓好“严打”斗争。要认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根源,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专项整治斗争。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影响经济发展的严重经济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恶性犯罪,切实提高破案率。要深入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扫除“黄赌毒”的斗争,深入开展反邪教,打击地下“六合彩”等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要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产生突出矛盾纠纷的原因所在,研究部署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要积极探索和实践“三调联动”的对接模式,乡镇综治办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整合有关部门的力量,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落实责任,及时调处、化解和解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要突出抓好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涉军、涉法涉诉、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等特殊利益群体所引发的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是集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加强情报信息、现场处置、依法治访工作,坚决遏制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势头,实现总量下降、位次后移、不出大事的目标。四是要突出抓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把更多的警力放到基层,放到街面,提高街面有警时间和见警密度,逐步建立刑警、治安警、交巡警、武警等多警种配合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在打击多发性犯罪、排解社会治安隐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社区警务,各社区都要建立规范的警务室,落实“一区一警”和“一区多警”,建立健全对社区民警的有效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治安防范、人口管理、法制教育等方面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治安巡逻的作用,加强县城专职治安巡逻队的管理,整合公安民警、武警、治安巡逻队的力量,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行重点巡逻防控;要继续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建好“小区防控”网络。要大力加强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争取年内在县城主要出入口设立警务站,并逐步在主要街道、交通要道、规模较大的小区和重点部位设立治安岗停,安装电子监控设备。通过严格管理、严密防范,有效遏制在社区发生的可防性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强化工作职责,提高人口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效
   (一)要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在人口计生和社会治安综治治理两项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工作格局,努力把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要强化分工协作。完善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促进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综合治理部门年底述职制度,各相关部门年底都要认真报告自己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情况。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和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社会稳定工作大局,自觉服从工作调度,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责,及时认真地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要认真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保障措施,上级已经明确的投入政策,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如实执行,及时到位,不折不扣。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奖惩兑现。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完不成,或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严肃查处。
   同志们,人口计生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任劳任怨,高度负责,坚持不懈,齐心协力做好这两项工作,为建设和谐衡东、平安衡东,实现富民强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