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0
衡东县档案局(馆)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衡东县档案局(馆)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馆)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衡阳市档案信息网站查阅《指南》,也可以到衡阳市档案局(馆)查阅(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兴衡东路8号)。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局(馆)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衡东县档案局(馆)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馆)主要采取在受理点当面公开一种形式。本局受理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兴衡东路8号,衡东县档案局(馆)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5222244
公民、法人如果需要了解熟悉档案历史业务,本局还提供订阅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杂志、《档案时空》两报一刊。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馆)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馆)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馆)申请获取。本局(馆)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馆)自
办公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兴衡东路8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34-5222244
邮 编:421421
邮箱:397652867@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衡东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engdong.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馆)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局(馆)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局(馆)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馆)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馆)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馆)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734-5223317,邮编:42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