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6-06-06

东依治办发〔20118

 

 

 

关于开展2011“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 “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省《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颁布之年。中央“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湖南,根据省、市依治办通知精神,现就我县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底开始,以“12?4”为中心活动日,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1、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3、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我省“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自今年9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大力宣传《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今年726日,省委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该纲要,其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成为了我省今年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之一,以期成为各级公务人员的行动指南,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执政指南。

五、活动安排

1、发动、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可登录湖南法治网或中国普法网。

2、结合“六五”普法启动等工作,在县城主要街道、车站、广场、公共活动场所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  

3、广泛参与省主办的“献策法治湖南”有奖征文活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稿。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丰富形式,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各单位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活动方案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11231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办,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衡东县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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