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6-06-06
政法各单位:
为了推进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夏季集中整治行动,县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夏季集中行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出“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达到打击犯罪、震慑犯罪、教育公民的目标。
一、宣传时间
宣传贯彻整个活动,从现在起至10月底。
二、组织协调
本次宣传活动在县委政法委协调下由县司法局牵头,公、检、法、交等单位配合。
三、主要内容
1、《衡东县2013年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夏季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3、《关于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4、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四、宣传形式
1、张贴《通告》,张贴宣传标语。
2、结合法治衡东建设制作城内公交站台宣传长廊。
3、组织法制宣传车到各乡镇宣传(出车安排见附件)。
4、编写简报。
5、印发宣传资料。
6、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
五、工作安排
县委政法委负责宣传活动总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组织编写《集中整治行动宣传简报》,落实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工作。公、检、法、司、交除了服从县委政法委统一调度外,还要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
六、工作要求
1、政法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宣传活动,明确专人负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组织做好报道工作,扩大宣传面。
3、各参与宣传活动人员必须服从政法委统一安排、调度,遵守纪律,确保专项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效果。
附件
政法系统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夏季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安排表
所到乡镇 | 时 间 | 派 车 单 位 |
荣桓镇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城关、吴集、栗木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霞流、大浦、石滩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甘溪、踏庄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杨林、莫井、德圳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高湖、草市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南湾、高塘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杨桥、蓬源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石湾、三樟、大桥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
新塘、白莲、珍珠 |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