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7
各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局:
为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罪犯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按照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安排,全县各司法所要将社区矫正特赦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实现“无不”(即在特赦工作中不错放一个、不漏赦一个、不发生司法腐败案件、不违反保密规定、不发生负面舆情)总要求,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筛查摸底,经过初筛和再核,全县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有4人(其中1人在申报过程中已经期满解矫)。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漏赦一个,确保特赦案卷填写规范、材料齐备、不出差错。按照市局的要求,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组织开展一次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回头看、再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2日至26日。
二、活动内容
按照特赦工作要求,重点排查以下情况:是否有漏报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既没有提出特赦申请,也没有申请放弃;是否有社区服刑人员不知道特赦工作;是否有因故不在家的社区服刑人员未通知到位;社区服刑人员自愿放弃特赦是否由本人写出放弃特赦申请、并签字按手印及旁证人;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在特赦《宣告书》上签字按手印等。
三、活动要求
1、各司法所和社区矫正管理局要对照省、市、县特赦工作方案进行在学习、在研究,吃透政策精神,认真对前一段特赦工作进行总结,扎实开展好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回头看、再排查”活动,确保特赦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错报、漏报。
2、社区矫正管理局要组织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特赦案卷、材料作进一步对照、检查,规范填写,确保案卷填写不发生错误。
3、各司法所于2015年11月23日对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社区矫正管理局备案;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情况于2015年11月25日前进行汇总和总结,并书面报告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