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旅游企业:

6月26日,宜凤高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目前,我县已进入旅游旺季,随着游客大量增加,同时又面临汛期诸多不利天气因素。为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旅游企业的安全与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旅游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全市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底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防止侥幸心理,不断增强旅游安全防范意识,突发事件紧急应对意识,安全事故及时上报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旅游行业安全保障工作摆在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责任机制,强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培训教育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明确旅游企业的安全保障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导游员和司机为旅游团队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的,要严格问责、责任到人,依法依纪、从重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旅游安全防范工作

1、重点抓好旅游交通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旅游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负责牵头,联合交警、运管、消防等部门,在7月上旬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严格检查旅游车、船公司的车辆和游船的安全状况,驾驶人员执行交通安全法规情况,以及旅行社用车用船情况。旅行社要严把用车关,确保使用有运营资质、车况良好,有充足保险保障的车辆和技术娴熟,熟悉路况、身体健康的驾驶员,坚决杜绝使用手续不全、证照不符、安全要求不达标的车辆。旅行社要与旅游客运公司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明确安全保障责任,提供安全优质服务。导游人员要做好安全提示工作,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注意乘车安全,提示驾驶员安全驾驶,确保旅游交通安全。旅游企业要加大本单位所属车辆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突出抓好旅游消防安全。夏秋季节,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各旅游接待单位特别是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星级农庄和乡村旅游区(点)要全面开展消防大检查,对电源、电路、锅炉、煤气、火源要进行认真排查。彻底消除隐患,保证消防设施有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各景区(点)也要做好火患预防工作,要设立禁烟、防火标示,安排专人查看,以防意外发生。消防部门要做好消防隐患的排查工作,作好消防应急准备,确保拉得动、灭得快。

3、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和旅游游览安全。各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星级农庄、乡村旅游区(点)、旅游景区(点)要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做好进货台账,严格蔬菜浸泡清洗,杜绝霉变食品,认真搞好餐具的消毒和厨房卫生,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防游客集体食物中毒,交通运输和旅游部门要配合市监局搞好卫生安全检查。

4、进一步抓好景区旅游游览安全。各旅游景区(点)要确保游览安全,积极配合市监、海事以及景区管理部门等对载客索道、景点护栏、景区游道、游览桥梁、游乐设施、水上游船、水上漂游活动严查严管、防范到位。要做好特殊气候条件下景区游道的维护工作。特别是在夏秋季节暴热暴雨过后,要全面排查景区内的各种险情,在游道、山洞、溪流、桥梁、陡坡等易发生塌方、坠落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专人排险和值守,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以防出现游客滑倒、跌伤、坠落等伤人事故。旅行社导游要实事求是地给游客做好安全提示,不要将游客带往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游览,以防万一。

5、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各旅游企业要做好值班工作,目前正值旅游旺季,游客数量急剧增加。为及时有效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协调工作,各旅游企业要履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岗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要严格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值班人员不脱岗、不离岗,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决不能出现漏报、瞒报,甚至不报现象,最大限度保证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旅游企业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迅速开展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旅游行业安全、有序,并将旅游安全检查情况报县政府办。对于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衡阳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格问责制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衡东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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