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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清理处置的通知》(湘管发〔2015〕93号)要求,我县决定撤销衡东县驻长沙办事处,办事处所有工作人员回原抽调单位上班,办事处所有资产划归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尽快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衡东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