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6-12-14
县直有关单位、各文艺家协会:
“衡东文学艺术奖”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设立的县级综合性文艺奖,旨在调动和发挥我县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文艺队伍,切实繁荣我县文学艺术事业。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6年度衡东文学艺术奖暨第二届“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生活和工作在我县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申报。文学艺术作品包括文学、戏剧、美术、书法、音乐、摄影、曲艺、影视等。
二、文学艺术奖申报
1、发表展演时间:2016年度
2、申报作品范围:(一)国家级主要指“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二)省级获奖作品主要指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湖南省文学艺术奖”“毛泽东文学奖”“湖南青年文学奖”;
(三)刊物发表作品主要指:国家级刊物《人民文学》《当代》《大家》《新华文摘》等,省级报刊主要指《文学界》、《创作与评论》、《湖南日报》等;
(四)展演或获奖作品主要指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联及其省文艺家协会主办组织的全省性文艺展演活动;市级指衡阳市委宣传部及其文化文联部门组织的全市性的文艺活动;县级主要指县委县政府、宣传部以及文化文联部门组织的全县性文艺活动展览演出的作品;
(五)提高衡东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论何种载体(包括自媒体,点击量要求在5千以上),只要有一定影响,获得社会肯定均可参评。
三、稿酬奖励申报
1、符合文学艺术奖申报的文学艺术作品;
2、发表提高衡东知名度美誉度的文学艺术作品(市级刊物均可,自媒体一般点击量要求在2千以上)
3、凡报道衡东文学艺术活动或以衡东作者、作品为研究对象的评论、报告文学、新闻稿件等。
四、申报文学艺术作品项目扶持的作品
主要指2016年度已经出版或展演的比较大的文学艺术作品项目,要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经专家认可的。
五、申报衡东县“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申报对象主要指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对衡东文艺事业有突出贡献,道德品行好,深受群众喜爱,获奖、发表或展演作品较多,有一定的影响力。
六、凡申报的文学艺术作品,必须报送发表或获奖证书原件(审定后退回)和复印件,并填写好相应的申报表;申报衡东县“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必须资料详实,并提供主要发表、展演或获奖文学艺术作品等相关证明。
七、本次申报采取协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八、作品报送县文联办公室,联系人:谢芳芳
电 话:0734—5221608 13873462508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