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6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干部学法用法,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衡东县委、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法治衡东的实施意见》(东发[2012]18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行干部任职前考法制度,经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21日举行拟提拔副科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县司法局六楼会议室
3、考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行政程序规定》、《行政服务规定》、《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
4、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请参加考试的人员于11月19日之前到司法局一楼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考试资料。
衡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