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通  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9

东办通[2016]6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2015年,全县各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压奋进,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东发[2015]8号文件精神,县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考核责任单位对全县24个乡镇进行了年度考评,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奖项评定结果

1.综合奖:

 一等奖:大浦镇,奖励3万元;

 二等奖:石滩乡、新塘镇,各奖励2万元;

 三等奖:城关镇、霞流镇、三樟乡、南湾乡,各奖励1万元。

2.基层基础工作:

一等奖:大浦镇,奖励2万元;

二等奖:石滩乡、南湾乡,各奖励1万元;

三等奖:城关镇、吴集镇、新塘镇,各奖励5000元。

3.农业农村工作:

一等奖:石湾镇,奖励2万元;

二等奖:大桥镇、高湖镇,各奖励1万元;

三等奖:霞流镇、大浦镇、新塘镇,各奖励5000元。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一名:三樟乡,奖励2万元;

第二名:霞流镇,奖励1.5万元;

第三名:杨桥镇,奖励1万元;

其他的良好单位:德圳乡、石湾镇、大浦镇、蓬源镇、城关镇、新塘镇、石滩乡、莫井乡、荣桓镇,各奖励5000元。

5.安全生产工作:

一等奖:荣桓镇,奖励2万元;

二等奖:新塘镇、城关镇,各奖励1万元;

三等奖:杨林镇、大浦镇、大桥镇,各奖励5000元。

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一等奖:石滩乡,奖励2万元;

二等奖:荣桓镇、高塘乡,各奖励1万元;

三等奖:珍珠乡、新塘镇、三樟乡、栗木乡、城关镇,各奖励5000元。

7.党风廉政建设:

一等奖:荣桓镇,奖励2万元;

二等奖:三樟乡、石滩乡,各奖励1万元;

三等奖:南湾乡、珍珠乡、吴集镇,各奖励5000元。

8.信访工作:

一等奖:霞流镇,奖励2万元;

二等奖:踏庄乡、杨林镇,各奖励1万元;

三等奖:蓬源镇、石湾镇、南湾乡,各奖励5000元。

二、考核等次评定

1.优秀单位(7个):大浦镇、石滩乡、新塘镇、城关镇、霞流镇、三樟乡、南湾乡。

2.良好单位(10个):荣桓镇、白莲镇、珍珠乡、吴集镇、石湾镇、高湖镇、大桥镇、杨桥镇、杨林镇、草市镇。

3.合格单位(7个):莫井乡、蓬源镇、踏庄乡、高塘乡、德圳乡、栗木乡、甘溪镇。

被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乡镇,其全体工作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分别计发2个月、1个半月、1个月年度奖金。

以上各项奖励和个人年度奖金,由县财政局拨付至17个乡镇,按原24个乡镇人员发放到位。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共识,提振信心,以奋发有为的姿态、蓬勃昂扬的风貌,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衡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件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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