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5
东国土资字[2015]027号
各国土资源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5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3号),编制了2015年度全县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管理执行,发挥其引导调控作用,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
二、市政府批准转用的农用地转用计划主要用于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根据上年度的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支计划情况,以及今年用地需求预测,将指标分解下达。
三、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涉及的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指标由局耕保股组织完成,各国土资源所应积极配合县局完成全县的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计划。
四、局规划股将在年底对各乡镇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计划进行用地资料报批的,年终考核核减相应分数,并相应减少下一年度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附件:衡东县2015年度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表
衡东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5月13日
抄送:衡东县人民政府
发 :各乡镇国土所 建设用地股 耕保股 规划股
衡东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印发
衡东县2015年度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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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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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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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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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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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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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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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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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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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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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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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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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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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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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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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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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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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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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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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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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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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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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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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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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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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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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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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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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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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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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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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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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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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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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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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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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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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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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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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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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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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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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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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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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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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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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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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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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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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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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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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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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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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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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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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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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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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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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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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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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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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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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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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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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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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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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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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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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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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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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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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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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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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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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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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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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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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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