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6-06-06
东法治办发〔2012〕1号
各乡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警大队:
今年的“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又恰逢全国集中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高潮时期,为认真做好今年“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法治衡东的实施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让法治宣传更好地为全县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和服务,根据省、市法制办统一部署,现就我县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建设法治衡东的实施意见》、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1日起启动至12月25日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对民主法治建设有很多新的精神和提法,明确了“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明确了“法治”是我们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明确了“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法治建设发展的方向。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其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以201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为契机,大力加强“法治是第一保障”的宣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开展以案说法、公布指导案例,送法进市场、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四)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人们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大力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大力开展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从今年开始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要把“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作为今年“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宣传主题之一,在街头法律咨询活动中全面宣传交通信号的法定含义,让全县人民了解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等各类交通信号,大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就是遵守法律,就是尊重生命,从而敬畏法律,守法出行。
(六)大力宣传法治衡东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有关精神要求。今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全面推进法治衡东建设的战略部署,制定了实施意见,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规划、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决议。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法治衡东建设和全县“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治衡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宣传形式
全县各单位要结合活动主题,通过宣传板报、横幅标语、启动仪式、法治培训、电视讲话、法制文艺表演、户外广告、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充分发挥宣传栏、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网络、公交车、手机短信、广场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要结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专题法制讲座。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治衡东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今年“12·4”系列宣传活动已经纳入年度法治衡东建设和普法工作考核,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三)深入基层,务求实效。要把“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和“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和“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社区、农村和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
(四)注重创新,扩大声势。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要积极与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法治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同时,要注重发挥各类网站、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媒体的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请各单位将2012年“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含“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县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谭华彬
联系电话:5222481
电子信箱:hdsffz2011@163.com
中共衡东县委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