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2
东政办函〔20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649号)精神,认真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衡东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及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刚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赵自文 县民政局局长
胡 姝 县外侨办主任
成 员:颜志刚 县民政局副局长
许国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铁元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谭继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
李香宇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谭凌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主席
喻润重 县房产局副局长
齐星飞 县卫生局党委委员
向亚辉 县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颜志刚同志兼任。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