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17
东司通[2016]4号 关于在全县各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卷宗评选活动的通知 |
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人民调解员能力和素质的提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优秀卷宗评选活动。现将关于本次活动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人民调解组织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调解成功的卷宗。 二、抽查方式及数量 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个卷宗(不限矛盾纠纷大小和类型)进行评比. 三、活动步骤 人民调解优秀卷宗评选活动评比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成立人民调解卷宗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李旭峰,副组长陈石玉、谭湾东,成员张广军、刘焱熙、赵文君、阳亚辉、文慧丰、文卫彬、陈哲、颜芬,下设办公室,陈哲任办公室主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实施; 第二阶段:2016年6月--2016年10月为卷宗抽取阶段,从乡镇司法所调解卷宗台账(纸质登记簿或电脑台账)中任意抽取; 第三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1月监察室和基层股卷宗初评; 第四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为评选领导小组对入围卷宗评审阶段,评出优秀卷宗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入围优秀卷宗奖八名。问题卷宗三名。奖惩办法即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600元/个;三等奖奖金400元/个;优胜奖奖金200元/个;在年度精细化目标考核中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而问题卷宗的人员将在所在司法所工作经费中扣除200元,并扣年度精细化目标考核2分),如确认为违纪违法调解的或被人民法院确认撤销无效的案件一律诫勉谈话,如造成重大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评选要求 具体评查内容以县司法局基层股制定的<< 衡东县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比计分细则>>为准: 1、符合衡东县人民调解协议书统一格式,要素齐全,材料充分,装订规范。 2、卷面整洁、程序规范,调解笔录、协议内容填写条理清晰、严谨。 3、案卷不得进行伪造或虚假加工,若发现有造假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希望各调解组织能大力支持和配合本次评选活动,将典型的优秀案卷推选出来,增进相互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共同提高。 注:本通知下发至乡镇司法所,由各司法所向乡镇、村(居)、社区调委会传达。 衡东县司法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注:附件 1、<< 衡东县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比计分细则>> |
附件2: 衡东县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比计分细则 | ||||||
卷 名 | 卷 号 | |||||
调解员 | 调解时间 | |||||
立卷人 | 立卷日期 | |||||
评查小组 成员 | ||||||
主评查人 | 调解卷宗得分 | |||||
案卷所属调委会 | 衡东县 人民调解委员会 | |||||
序号 | 分类(分值) | 评查内容 | 评分方法及标准 | 扣分 | ||
1 | 调 解 卷 宗 5 分 | 填写完整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卷名、卷号、人民调解员姓名、调解日期、立卷人、立卷日期、保管期限等内容 | 查封面整洁、内容缺一项扣1分 | |||
2 | 卷 内 目 录 5 分 | 人民申请书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证据、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司法确认、卷宗情况说明、封底 | 查卷内目录:根据纠纷调解情况要求,卷内目录缺一项或没有页号注明的扣1分 | |||
衡东县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比计分细则
3 | 人民 调解 受理 登记 表、 人民 调解 申请 书 5 分 |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事项和管辖范围符合《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应登记:当事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属法人代表要其身份资料(身份证号码或复印件),调解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申请事项.纠纷简要,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填写申请日期。依申请受理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时间、纠纷类型、纠纷简要情况等,当事人和登记人签名,以及填写所受理案件的调委会名称并盖公章及日期。 |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申请书的内容少一项扣0.5分(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案件,没有申请书的,申请书项目不扣分)。申请事项和管辖范围不符合《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扣2分 | |
4 | 调 查 记 录 10 分 | 调查记录:“参加人”栏指调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调查记录要完整填写⑴时间、⑵地点、⑶“被调查人”情况、⑷记录内容。“被调查人”栏应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记录内容应真实、整洁、简练。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调查对象不低于2人,、调查人不低于2人,记录工整、内容简练、笔录采用问答式,并符合格式及询间要求)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内容少一项扣0.5分 | |
5 | 调 解 记 录 15 分 | 调解记录: 调解记录要完整填写时间、地点、当事人、参加人、调解记录。“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调解结果”栏应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并填写日期。调解记录不低于4人发言,调解员告知义务是否到位、内容简练,争论焦点清晰、结论明确且有法理依据 | 调解记录内容少一项扣0.5分 |
衡东县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比计分细则
6 | 人 民 调 解 协 议 书 20 分 | 人民调解协议书:内容合法,条款较齐,主体正确,表述简练正确,并符合格式要求;“编号”栏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认真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由纠纷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记录人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明确填日期. | 内容少一项扣 0.5分 | |
7 | 回 访 记 录 7 分 | 人民调解回访 “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填写回访时间。“回访情况”应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及社会效应内容。“回访人”应由开展回访工作的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填写调委会名称、回访记录时间。 | 内容少一项扣0.5分 | |
8 | 封 底 3 分 | 封底:封底应由立卷人、审核人共同签名,并填写立卷日期。 | 查封底:不整洁或内容少一项扣0.5分。 | |
9 | 卷 宗 说 明 3 分 | 卷宗说明 一是对是否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说明 二是证据材料的说明 三是非主动申请调解说明 四是其它说明 | 根据案情所需说明内容少一项扣0.5分。 |
衡东县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比计分细则
10 | 社 会 效 应 5 分 | 是否造成民转刑、群体事件、非正常上访 被法院撤销的无效案 | 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当造成民转刑、群体事件、非正常上访的扣3分、被法院撤销无效案的扣2分; | |||||
11 | 调 解 案 卷 合 法 性 评 定 7 分 | 合法性 1.调解主体合法; 2.当事人自愿调解; 3.当事人或代理人意思表示真实; 4.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且依法有据. 5、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 查阅卷宗: 审查后酌情扣分,并写出扣分依据。 | |||||
扣分原因: | ||||||||
12 | 勤廉监督卡5分 | 填写规范内容齐全;案件基本情况、监督内容、当事人意见、回访评论意见 | 内容少一项扣0.5分 | |||||
13 | 奖 励 | 依法司法确认 | 奖1分 | |||||
调解成功且被省、市作为典型推介 | 分别奖3分、2分 | |||||||
调解过程有影像资料 | 奖0.5分 | |||||||
初评 责任人 | 扣 分 | 奖 分 | 合计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