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6-06-06
全县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
为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县依法治县办决定举办一期法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学习,使广大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了解和把握青少年学生成长的规律,掌握与青少年教育和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工作技巧和实务,从而提高广大法制副校长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在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二、培训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及学校分管安全教育工作的副校长。
三、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10月14日
2、地点:县司法局法制学校(司法局六楼)
四、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学校事故处理和网络环境下的学生安全与健康教育。
五、培训安排及要求
1、各中小学校要按文件要求派人参加
2、各参训人员要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