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8
东办[2015]18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号)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的实施意见》(湘国土资发〔2015〕32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衡东县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义智
副组长:彭丽堂 谭志兴
成 员:刘丽香 颜亚华 向正平 李建芸 阳满生
李建华 谭水光 侯鲲鹏 谭文灵 马会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由李建华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