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2016年度2月份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安排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7

司法所

时间

地点及组织人

大浦  石滩  德圳  霞流

38日,322

司法所、所长或者负责人

荣恒  杨桥  蓬源  甘溪

39日,323

司法所、所长或者负责人

三樟  大桥  石湾  白莲

310日,324

司法所、所长或者负责人

高塘  南湾  草市  高湖

315日,329

司法所、所长或者负责人

踏庄  城关  杨林  莫井

316日,330

司法所、所长或者负责人

新塘  珍珠  栗木  吴集

317日,331

司法所、所长或者负责人

提示:重点核查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使用、外出请假、日常报到学习等情况。

教育学习内容: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服从监管的意识;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学习资料,观看教育片,体现出党和政府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执政理念,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信心,减少社会矛盾冲突。

劳动内容:根据实际,选择乡镇街道公共场地,组织一次集体清理卫生环境整治的公益劳动。

要求:1、组织要严密,保证时间、内容到位,防止走过场;2、注意保留影像资料,备查。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中好的做法及时上报;4、对不按时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5、未经批准,任何社区服刑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公益劳动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除外)。6、社区矫正管理局将依据此安排表进行督查和抽查,对不执行此安排表的社区服刑人员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及收监执行,对不执行此安排表的司法所将视情扣除目标管理考核分。7、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尚未开通定位功能的及时上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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