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6-06-06
东法治发〔2013〕1号 签发人:程少平
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衡东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含省市驻衡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湖南的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经县委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法治衡东建设大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
2、突出宣传宪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基本内容,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
3、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宣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4、着力宣传法治衡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着力宣传法治衡东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等。
二、宣传时间
宣传活动从8月份开始至年底。
三、宣传范围:
本次集中宣传范围以县城为中心,覆盖全县24个乡镇、含县内重要交通干道及过往衡东的京珠高速、南岳高速、衡炎高速公路路口。
四、宣传形式
1、法治衡东宣传长廊。县委法制办负责在省道S314新塘至金花桥线、S315吴集至大浦镇线、衡炎高速连接线吴集段设立法治衡东宣传长廊;在主要交通干道上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牌;在县城公交车站台设立法治衡东宣传栏。
2、法治衡东宣传窗
各单位、各小区利用本单位宣传橱窗制作法治衡东宣传窗。各乡镇利用固定宣传栏或在房屋外墙、工程护坡等醒目位置书写法治宣传标语2条以上,并利用自有宣传橱窗进行宣传。
3、法治宣传队。各单位可采取组建法治宣传腰鼓队等宣传队伍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所有宣传栏、标语等统一使用蓝底白字。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法治衡东宣传是切实推进法治衡东建设、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法治衡东建设实施方案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规划审批、选址安装等方面为宣传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2、扎实开展。各乡镇、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前期法治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宣传思路、完善宣传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具体标准、职责分工等相关配套措施,抓住宣传活动的重点,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步推进。
3、强化考评。为推动工作开展,法治衡东建设宣传活动将研究制定考核办法,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指标考核。同时,县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和各部门宣传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4、确保实效。在全社会广泛营造法治衡东建设宣传的浓厚氛围,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现和培育法治衡东建设宣传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法治衡东建设,扩大法治衡东建设的群众基础,为法治衡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推进宣传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中共衡东县委法治衡东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