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6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201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湖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的通知》精神,依据衡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依法治县办等部门决定,今年五月份联合开展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此次活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法治衡东”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二、时间安排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从510日开始,610日结束,集中宣传为期一个月。

三、宣传重点

主要宣传以下内容: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等方针政策,宣传有关农村土地、山林、水源等生产要素管理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二是深入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大代表法和选举法,宣传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三是深入宣传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四是深入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五是深入宣传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四、活动措施

(一)组织乡镇、村支“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  

各乡镇司法所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组织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进行2-3天的集中学习,培训面要达95%以上,新任乡镇、村干部培训率达100%  

(二)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群众现实需发,利用远程教育、夜校、广播、电视、标语、横幅、门板报等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通过法制文艺、法制专栏、以案说法、向农民送法律知识课本等形式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  

(三)扎实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510日到610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民政局、县劳动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组成宣讲团,在各乡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村民赶集的机会,举行大规模“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具体内容:县民政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等;县农业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县畜牧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县公安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黄、赌、毒有关的法律法规;县劳动局负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等;县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条例》;县国土局负责《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县农机局负责农机政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县农合局负责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及法规;县水利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等方针政策;县司法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各单位资料印发不得少于5000份,宣传资料要求图文并茂,内容多以典型案例为主。  

2、宣传的时间、地点及派车单位(见附表)。  

3 510日在衡东城关进行活动第一站,参加单位各派一台车早上8:00点在县司法局门口集中,县司法局从乡镇司法所抽调四台警用摩托车参加宣传。  

4、每个活动开展日的早上8:00,各单位的宣讲员带好本单位的宣传资料在县司法局门口集中乘车出发。  

5、宣传场地由乡镇按要求提前准备。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文化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基层各村(居)委会“四个一”的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充实法律知识读本,让村民读有书本,学有地方。同时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采取宣讲、培训、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本次活动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好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安排人员、经费为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是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乡镇开展本次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对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将开展本次活动的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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