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05
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衡发﹝2009﹞9号)、《衡阳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衡政发〔2009〕37号)及衡阳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我县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特殊生活补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
(二)属地管理,动态管理。
(三)公平,公开,公正。
二、补助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固定性收入,本人年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年满十八周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的一、二级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已享受低保待遇的成年(年满十八周岁)重度残疾人的低保金不作为重度残疾人的固定性收入。
本方案的固定性收入是指暂不列入享受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范围的下列八种情况:
(一) 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社区就业等形式享有工资待遇的;
(二) 被征地后按月领取生活补助的;
(三) 在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自谋职业者或通过 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收入的;
(四) 以残疾人本人名义或以残疾人本人为主从事规模种养业、从事自由职业(自由撰稿人、艺术家、设计师、律师、经纪人、会计师、按摩师、歌手、画家等),且月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五) 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
(六) 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七) 以残疾人本人物业出租获得经济收入且高于城镇最低生活标准的;
(八)由政府各级组织集体供养的“三无”人员、“五保户”。
三、审批程序
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实行按季审批,按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实施对象的特殊生活补助在审批之后的下季度起按季度发放。具体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无法定监护人且自己不能表达意愿的重度残疾人,可由社区、村委会代为提出申请,并填写《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申请时,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社区、村委会初审。社区、村委会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每季度第1个月20日前将申报审批材料报乡镇残联复审。
(三)乡镇残联复审。乡镇残联在收到社区、村委会报送的申报审批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每季度第1个月30日前报县残联审定。
(四)县残联审批。县残联在收到各乡镇残联报送的申请审批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每季度第2个月10日前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各乡镇残联,各乡镇残联在每季度第2个月15日前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社区、村委会。县残联审定合格的,乡镇残联在每季度第2个月的20日前填发《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领取证》,造具《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并将名册及所需资金报县残联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残联应当通知社区、村委会,并由社区、村委会告知申请人本人并说明理由。
(五)县残联年审。已享受特殊生活补助的重度残疾人于每年5月31日前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领取证》)原件到县残联进行年审,无法定监护人的由其本人委托他人代其办理年审手续。
四、工作分工
(一)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
(二)残联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的调查摸底,残疾等级的认定,申请对象的审批管理、汇总统计、及时上报,印发《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领取证》和特殊生活补助的发放。
五、经费来源
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资金在财政、残保金和民政经费中解决。
六、补助标准和发放程序
(一)衡东县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按农业户口每人每月40元、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
(二)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由县残联按季发放。县残联根据审批后的《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在每季度的第3个月统一在银行开设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专户,设立个人账户,在下季度将补助资金划入补助对象个人账户。
(三)乡镇残联和县残联应根据人员变动、收入状况、残疾程度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保障对象,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七、监督管理
县残联、乡镇残联、社区(村委会)对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对象要实行三级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县残联负责保管的档案包括《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乡镇残联上报的补助金汇总表、全县每季度的补助金汇总表;乡镇残联负责保管的档案包括《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补助金发放凭证、记录等;社区、村委会负责初审名册、《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公示记录等资料。
县财政局、县残联要建立实施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的评估、督导和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全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进展情况,并组织力量对全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实现应补尽补。对工作不力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乡镇,将给予通报批评;如发现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截留、挪用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的,经核实后责令退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2.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3.衡东县重度残疾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1:
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个 人 近 照 | |
出生年月 | | 居民类别 | 农业□ 非农业□ | ||||
残疾类别 | | 残疾等级 | | ||||
残疾证编号 | | ||||||
身份证号码 | | ||||||
户口所在地 | | 家庭住址 | | ||||
家庭人口 | | 月补助金额 | 元 | ||||
监护人 | | 联系电话 | | ||||
发放银行 | | 银行账号 | | ||||
社区、村委会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 |||||||
乡镇残联复审意见: 年 月 日 | |||||||
县残联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 |||||||
说明:1、残疾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
2、残疾等级:一、二级残疾。
附件2:
衡东县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区 街道(乡镇)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居民 类别 | 残疾 类别 | 残疾 等级 | 残疾证编号 | 家庭住址 | 补助标准 元/月 | 是否新 增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衡东县重度残疾人情况一览表
年 度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合计 |
重度残疾人人 数 | 90 | 1764 | 821 | 1013 | 1003 | 301 | 4992 |
预计至2014年底,我县重度残疾人在册人数将突破1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