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涉改单位党组织设置和重新明确部分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设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1

东委[2016]2

                         中共衡东县委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中共衡东县委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衡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9号)精神,现对部分涉改单位党组(党委)进行适当调整和重新设置,并对部分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进行重新明确。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体育局组建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设立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党组;组建后原单位党组不再保留。

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建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组建后原单位党组(党委)不再保留。

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乡镇企业局)组建为县农业局,设立县农业局党组;组建后原单位党组不再保留。

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组建为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设立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党委;组建后原单位党组不再保留。

县商务局(县招商合作局)、县粮食局组建为县商务和粮食局,设立县商务和粮食局党委;组建后原单位党组(党委)不再保留。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组建为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设立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党组;组建后原单位党组不再保留。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建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设立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组建后原单位党组不再保留。

县物价局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该单位党组。

县房产管理局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该单位党组。

县水利水电局更名为县水利局,县水利水电局党委更名为县水利局党委。

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更名为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党组更名为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党组。

新成立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新成立的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设立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党组。

新成立的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设立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组。

新成立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新成立的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设立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

设立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组。

设立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设立县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管理办公室党组。

设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

设立县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党组。

根据上述调整:

    一、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党委)重新明确如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党组

    县教育局党委

    县公安局党委

    县民政局党组

    县司法局党组

    县财政局党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

    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党委

县农业局党组

县水利局党委

县林业局党委

县商务和粮食局党委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

县审计局党组

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县统计局党组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二、对部分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重新明确如下:

    县移民开发局党组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组

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党组

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

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党组

    三、对部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重新明确如下:

县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管理办公室党组

县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党组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

    县公路管理局党组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

县畜牧水产局党组

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党组

县城乡规划局党组

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

 

中共衡东县委

                                     2016年5月27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2016年5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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