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8
东政办函〔2014〕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3年,我县已成功创建湖南省旅游强县。为巩固旅游强县成果,全面了解全县各乡镇旅游资源情况,掌握各乡镇旅游资源现状,更好地进行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建设,现就在全县开展旅游资源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4年7月20日至8月31日。
二、调查范围
全县24个乡镇,具体调查范围为24个乡镇各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其中罗荣桓故居纪念馆景区、欧阳海烈士纪念碑纪念馆景区、柴山洲特别区第一农民银行旧址、四方山森林公园、洣水水利风景区、锡岩仙洞景区资料由罗荣桓故居管理处、林业局、水电局、旅游局、文物局负责收集上报。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将旅游资源分为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
(一)自然旅游资源:1.地文景观(生物化石点、山岳景观、峡谷景观、岩溶景观)。2.水域风光(河流、湖泊、大中型水利设施、水库、瀑布、泉、洲岛)。3.生物景观(森林景观、古树名木、奇花异卉、珍稀动物、自然保护区)。
(二)人文旅游资源:1.文物古迹(古人类遗址、军事遗址、古建筑、古代工程、陵墓、名人遗址、重要史迹、历史人物、其它古迹)。2.宗教文化(宗教建筑、宗教活动、宗教艺术)。3.城乡风貌(古村古镇、乡村景观)。4.民俗风情(传统民居、民族服饰、特色饮食、婚恋、节日庆典、礼仪)。5.饮食与购物(土菜名店、名菜佳肴、土特产品、水利风景区、旅游纪念品)。
如属县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可一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旅游局是此次旅游资源调查牵头单位,要加强对调查的专业指导和收集资料的评估分析,为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本次资源调查工作高效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安排专人负责,逐项收集资料,认真填写表格。收集资料过程中,要注意考证资料的历史性、可靠性、科学性,并征询当地有关人员的意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及时上报资料。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样表格式逐一填写,表格可自行复制。所有资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8月底前报送县旅游局办公室(同时报送资料电子版)。
联系电话:0734—5222206
联系人:陈美林 13975423168
旷美丽 15173497926
附件:1.自然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2.人文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3.自然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样表
4.旅游资源调查汇总表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