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6-08-22
东办通报〔2016〕16号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2015年,全县各机关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压奋进,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东发〔2015〕8号文件精神,县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考核责任单位对全县机关单位进行了年度考评,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103个县直机关单位和省市驻衡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委序列考核等次评定结果
1.优秀单位(6个):编办、档案局、法院、检察院、总工会、残联 ;宣传部、县委办、政法委、纪委、组织部、统战部等6个常委单位综合得分均达到优秀等次,按照文件规定不参与优秀单位评选,参照优秀等次执行奖励。
2.良好单位(10个):工商联、妇联、老干部局、接待处、团县委、党校、罗荣桓故居管理处、史志办、侨联、对台办
3.合格单位(2个):文联、科协
二、县人大序列考核等次评定结果
1.优秀单位(2个):人大办(研究室、信访室)、财经(预算)工委
2.良好单位(3个):教科文卫工委、农经工委、选举任免联络工委
3.合格单位(2个):内司工委、城环工委
三、县政府序列考核等次评定结果
1.优秀单位(20个):(1)县政府工作部门(8个):民政局、政府办、监察局、水利局、司法局、农业局、统计局、公安局;(2)县政府事业单位(5个):信访局、交警大队、电子政务管理办、公路局、政务中心;(3)省市驻衡单位(7个):地税局、人民银行、信用联社、国税局、烟草局、电力局、农业银行。
2.良好单位(34个):(1)县政府工作部门(14个):林业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财政局、安监局、教育局、审计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防办、环保局、法制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务和粮食局;(2)县政府事业单位(9个):矿产资源税费集中征收管理办公室、移民局、农开办、规划局、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畜牧局、农机局、广播电视台、房产局;(3)省市驻衡单位(11个):农业发展银行、移动公司、气象局、邮政储蓄银行、电信公司、工商银行、邮政局、建设银行、人寿保险衡东支公司、人保财险衡东支公司、中国银行。
3.合格单位(11个):(1)县政府工作部门(4个):发改局、国土局、人社局、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2)县政府事业单位(3个):衡东经济开发区、河西新区管委会、供销社;(3)省市驻衡单位(4个):中华联合保险衡东支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联通公司、盐务局。
四、县政协序列考核等次评定结果
1.优秀单位(2个):政协办、提案和委员联络工作委
2.良好单位(3个):财政经济委、人口资源环境和法制委、文史学习委
3.合格单位(2个):教科文卫体委、研究室
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县直机关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奖惩按东发〔2015〕8号文件规定执行,对综合得分均达到优秀等次的6个常委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参照优秀等次执行奖励;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奖励,按照东办通报〔2016〕4号进行落实。奖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到获奖单位或牵头单位。对省市驻衡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由县委、县政府发函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建议参照县直机关进行奖惩。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瞄准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提振信心,以奋发有为的姿态、蓬勃昂扬的风貌,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衡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件发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