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开展全民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7-17

关于印发《组织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开展

全民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公证处、楚云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市安排,经局党组研究,现将《组织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开展全民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衡东县司法局  

                                   2015      年8  月5  

 

 

组织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开展

全民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新创业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全民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湘司发〔201456号),市局衡司发〔201531号文件,充分发挥律师和公证法律服务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开展全民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进园区、进项目、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重点围绕扶持大浦工业园创建特色园区,吴南公路、河西开发区等县域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推动衡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园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选拔优秀律师和公证人员组建园区建设法律服务工作队,对大浦工业园区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法律服务,建立园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每月至少1次到园区或创业者集中的地方宣讲创业相关法律政策,解答创业法律问题,参与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避免或减少园区发展、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

2.开展创新创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加强与发改、科技、经信、商务等部门的衔接合作,积极搭建服务平台,通过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方式,组织律师、公证员突出做好我县重点引进的创新创业企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注册、清费减负、简化审批、融资引资、权益保护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

3.继续组织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镇。围绕一社区一顾问工作目标,继续组织优秀青年律师和公证人员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在规范社区自治管理制度,为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重点为个体私营创业者提供创业法律辅导,为创业者创办实体提供法律支持。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20157—8月中旬)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开展全民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李旭峰同志任组长,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赵文君同志任副组长,肖义东、陈钟、向志刚等同志为成员。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园区、创新企业开展调研,听取园区和企业对法律服务的建议意见,建立工业园区和创新企业名册,制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考核制度和服务台账。

活动方案和重点园区企业名册于825日前报市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2015825—1025

组建律师公证园区法律服务工作队,建立园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积极与园区创新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搭建服务平台,创新工作载体,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园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保驾护航。根据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继续做好法律服务进社区(乡镇)工作,实现一社区一顾问目标。

建立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包干,落实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

(三)阶段总结(20151025—1115

对组织律师公证人员深入开展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进行阶段总结和检查考核,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经验和成果,发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优秀集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活动成果进行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县公证处和楚云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本单位律师和公证人员,积极开展创新创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细化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服务要求,拓展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帮助园区、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并活动开展和完成情况列入机构和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内容。

附件: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服务活动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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