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19
东政办发〔20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衡相关单位: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国家、省、市、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各单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各级各单位要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各级各单位要仔细梳理2015年1-12月的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常规公开目录如机构信息、领导信息、规划计划、法规文件、工作进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动态更新。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时效。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及时发布,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征地拆迁 、保障性住房 、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公共服务信息(科技信息、医疗卫生、就业信息 、社会保障)、公共监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物价信息)等信息的公开,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进度计划,分解任务到相关单位。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抓紧落实。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五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以正视听。
三、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按照《全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工表》(见附件1)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报送任务表》(见附件2),统筹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联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电话:5152716,联系人:彭新兰,欧艳波。
四、加大监察保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要切实加强规范、约束和监督,强化绩效评估,保证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电子政务办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督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有关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评选嘉奖一批表现突出的信息公开工作先进个人。
附件:1、衡东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工表
2、2016年全县信息公开报送任务表.xls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附件1
衡东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工表
信息公开内容 | 公开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责任单位账号 | |
“三清单一目录” | 进一步推进衡东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衡东县外商投资准入管理目录(负面清单)及衡东县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所有信息的全面梳理、审核并在6月30日前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发布。 | 编办、法制办等 | ||
财政资金信息 | 做好各级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向社会公开,并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在此基础上,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应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直部门预算单位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全面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券情况。 | 财政局 | czj | |
公共资源配置 | 安居工程 | 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 住建局 | jsj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政府招投标等相关信息 | 财政局 | czj | |
征地信息 | 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进全县范围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 | 国土局 | gtj | |
工程建设 | 重点围绕县城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这些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招标事项核准、重大项目稽查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发展和改革局 | Fgj | |
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验收。 | 住建局 | jsj | ||
公共服务信息 | 社会保险 | 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 | 人社局 | rsj |
社会救助 | 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 民政局 | mzj | |
医疗卫生 | 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 卫计局 | wsj | |
公共监管信息 | 环境保护 |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 | 环保局 | hbj |
食品药品安全 | 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县工商局 |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等相关信息 | 安监局 | ajj | |
物价信息 | 物价等相关信息等 | 发展和改革局 | fgj | |
社会组织中介机构 | 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名称、经营住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 民政局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Mzj 县工商局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