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欢乐潇湘·美丽衡东”群众文艺汇演暨衡东县第五届群众的通知文化艺术节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8

东宣通【20167号

 

乡镇,县直机关单位、省市驻衡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16年“欢乐潇湘”全省群众文艺汇演的通知》(湘宣【20164号和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市总工会《关于举办2016年“欢乐潇湘·幸福衡阳”全市群众文艺汇演的通知》(衡市宣通【2016】11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欢乐潇湘·美丽衡东”群众文艺汇演暨衡东县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4月-7月

    二、主办单位

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衡东县总工会

衡东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衡东县广播电视台

    三、组织机构

    成立“欢乐潇湘·美丽东”群众文艺汇演暨衡东县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主  任:谭春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吴  刚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谭民中  副县级干部、县总工会主席

成  员:罗  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跃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文  星  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

            陈中平  县文体广新局局长

            谭伟平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彭庆桃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心红  县文明办主任

            曹昭英  县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何衡清  县总工会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广新局,由陈中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总工会县文体广新局、县广电台相关科室人员办公室成员。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4月)

    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群众文艺团体和群众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

    2.创作排练(4-6月)

    由各乡镇、机关单位、有关企业牵头织业余文艺团、文艺爱好者进行节目创作、排练。组委会组织专门班子对各报名节目进行初审。

3.全县汇演(6-7月)

组织通过初审的节目在滨江广场举行全县性汇演,并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群众文艺汇演活动

    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欢乐潇湘·美丽东”群众文艺汇演暨衡东县第届群众文化艺术节作为一项重要活动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安排专门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并取得良好效果。

    2.要突出活动特色,“欢乐潇湘·美丽东”和衡东县群众文化艺术节是群众文化品牌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公益性、普惠性,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欢乐潇湘.美丽衡东”和衡东县历届群众文化艺术节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参与面提升影响力、增强效性。各单位要根据县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发挥优势、体现特色、力求创

    3.要把活动开展与繁荣创作、培养人才、培养队伍、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结合起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特别重视群众文艺创作,力争一批优秀群众文艺节目。

    4.要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讲求活动的实际效果。

    5.要求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各种媒体的作用,宣传报道各单位参与“欢乐潇湘·美丽衡东”群众文艺汇演衡东县第五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的做法、好经验、好效果,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报名须知    

1.申报节目要求紧扣时代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讴歌真善美,并具有较高质量。节目形式不限,鼓励原创。

    2.节目申报时间:2016年4月起至5月15日止,逾期不申报自动弃权处理。

3.节目申报地址文体广新局公共文化艺术股,电话0734-5222328。

 

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衡 东 县   

衡东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衡 东 县 广 播 电 视 台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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