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2

中共衡东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衡东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衡东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6421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治陋习、树新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树立风清气正的系统形象。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全局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工作日中、晚餐饮酒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用公款报销夜宵和喝茶等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

1、项目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工程、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1、用公款送礼,在检查、考核、考察、招录选调、提拔进人、项目呈报、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各类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县农业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和问责追责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局办公室:组织开展“赌、毒”专项查禁行动;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整治在单位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局财务股: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务工作,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各类资金、国有资产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局政工股:参与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的专项整治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报告协调,对本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内的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追责。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4月下旬)

制定“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20164月至6月底)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复发反弹。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单位(股室)自查自纠情况在625日前报送局专项整治办。

(三)督导检查(20167月至12月)

局专项整治办将在7月、10月、12月组织开展三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 15日内形成督查报告。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同时,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各单位(股室)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局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专人、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线索处理和工作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每2个月要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7345236251

(三)强化执纪问责。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典型问题问责追究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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