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衡东县“欢乐潇湘·幸福衡东”
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等关于举办2018年湖南省“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通知》(湘宣电〔2018〕31号)和《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关于举办2018年衡阳市“欢乐潇湘·幸福衡阳”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通知》(衡市宣通〔2018〕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举办“欢乐潇湘·幸福衡东”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9月
二、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文联
三、活动内容
以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评奖;组织全县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6月,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层层发动,动员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积极参与创作。
2.县里初赛。6月至7月上旬,组织初赛和展览,美术、书法、摄影每个艺术门类遴选30件作品参加县里展览;8月中旬,对美术、书法、摄影每个艺术门类遴选15件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3.市级复赛。全市组织复赛,对各县市区遴选申报的作品进行评选,美术、书法、摄影各评出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15件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获奖作品全部参加衡阳市“欢乐潇湘·幸福衡阳”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同时结集出版,颁发获奖证书(不发奖金)。9月中旬,从获奖作品中遴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15件参加全省决赛。
五、参赛对象
除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士(中国和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文体广新局和文联系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任教师和高校美术、书法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活动外,其他人员均可参赛(美术、书法、摄影专业人士的作品,可邀请参加全县展览)。
六、活动组织
成立2018年衡东县“欢乐潇湘·幸福衡东”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
主 任:刘运仕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符 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珍珠 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
陈中平 县文体广新局局长
何彩维 县文联主席
成 员:周德昭 县文体广新局副局长
周中亚 县文联副主席
宾芙清 县委宣传部宣传文艺组组长
谢芳芳 县文联组联室主任
廖哲清 县文化馆馆长
文新学 县美术家协会主席
彭亚平 县书法家协会主席
贺诗云 县摄影家协会主席
“欢乐潇湘·幸福衡东”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县文联,谢芳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文联,县文化馆、县陈少梅美术馆、县美术家协会、县书法家协会、县摄影家协会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把“欢乐潇湘·幸福衡东”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为一项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活动,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举办至少1场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保障经费。本次群众文化活动规模大、内容多、要求高。为切实做好这一文化惠民工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活动经费上给予保障,以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3.突出主题。要以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通过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成就,展现衡东美丽的自然风光、迷人的民情风俗、深厚的文化传统,讴歌人民群众创造的美好生活。作品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域特色。
4.注重指导。县文体广新局、县文联要结合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组织专家对基层创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以提高群众的艺术创作水平和作品质量,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5.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县电视台、衡东发布、新闻网、手机报、衡东手机台、“衡东宣传”“大衡之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宣传“欢乐潇湘·幸福衡东”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开展情况并持续更新,宣传活动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1.2018年衡东县“欢乐潇湘·幸福衡东”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参赛作品相关要求
2.2018年衡东县“欢乐潇湘·幸福衡东”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
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衡东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衡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6月8日
附1:
2018年衡东县“欢乐潇湘·幸福衡东”群众
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参赛作品相关要求
一、作品时限
2018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二、作品类别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综合材料、漆画、书籍装帧、平面设计、陶艺、漫画、连环画、年画、插图);
2.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含硬笔书法),草书、篆书、篆刻刻字请附释文;
3.摄影(相机、手机拍摄不限)。
三、作品要求
(一)美术
1.画种、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180×96cm);
2.雕塑材质青铜、铁、木、石、不锈钢、树脂均可,雕塑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二)书法
1.作品规格:一律竖式,书体不限,篆书、草书作品另附释文,作品尺寸不大于6尺整宣(180×96cm);
2.篆刻:附作品6—10方,并附边款两方,印屏尺寸不大于4尺条幅(136×35cm);
3.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在30—60cm2以内。
(三)摄影
1.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单幅和组照统称为“件”,组照须4—8幅为一件);
2.作品单幅图片文件(JPEG格式)为大小2M以上。所有来稿作品需保留原始数据信息,如不能按规定提供者,举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
3.作品应摄于衡东县境内。照片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可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主要元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予参赛。
四、布展作品装裱要求
1.美术除雕塑以外,装裱均为板式、框式,请勿装裱成轴,镜框可用有机片,请勿用玻璃。各画种装裱后尺寸均应在200×200 cm以内;
2.毛笔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2.4米,硬笔书法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1.6米。装裱色统一为乳白色相关材料,无须嵌其他颜色线条。
五、特别说明
1.县委宣传部负责总协调,县文体广新局和县文联负责作品组织、选拔推荐;
2.所有参赛作品统一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作品报送联系人:谢芳芳,联系电话13873462508 ,报送邮箱: 491402859@qq.com(标题请注明:“欢乐潇湘·幸福衡东”××单位××报送);
初赛后,县活动组委会将作品按类别分美术、书法、摄影三个门类,统一填写《2018年衡阳市“欢乐潇湘·幸福衡阳”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于8月21日至25日报送市文联;
3.大赛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像、出版、宣传等权利;
4.参赛人须实名投稿,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已获得省级和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活动。
附2:
2018年衡东县“欢乐潇湘·幸福衡东”
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
报送单位签章: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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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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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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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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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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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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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所在 单位或详细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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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创作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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