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9-2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1日至11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当前工作最大的政治任务,对县委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扎实整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反馈意见,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精心研究制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人和整改期限。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党组书记刘春元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统筹,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督导推进整改工作。着力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运用好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上轮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核定编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因此,存在混编混岗现象。今后,根据相关要求,逐步消化;局机关纪委下达催缴函到本人和所在单位,已全部退回。二是县殡仪馆已取消37个收费项目、下调13个项目价格、免费7个项目,已向发改部门申请重新制定新的收费文件,今后将严格按文件要求收费,接受群众监督。局机关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审批程序;选择了2家有资质的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协议,明确按里程和用车时长支付费用;私车服务于公务的,严格按里程标准支付费用,每次最高不超过150元;通过自查近几年违规超标准支付租车费用,共计4200元,已追邀到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规范工作纪律。明确食堂用餐时间,早餐用餐时间不迟于8:00、中餐用餐时间不早于12:00,并在食堂显眼位置进行张贴;考勤管理与绩效挂钩。
2.反馈问题:社会救助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4年11月18日责成怡康医院将无审批发放和重复发放"三无"人员医疗补助资金退至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二是我局于2024年11月18日责成康济医院将无审批发放和超实际住院天数发放住院生活补助退至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三是我局于2024年11月18日责成第二人民医院将未开展第二次审批发放住院生活补助退至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四是2025年6月4日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民政局联合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衡东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民联〔2025〕7号文件),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3.反馈问题:儿童关爱保护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已开展集中宣讲3场,覆盖3个村(社区),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直接受众达520余人次;同时结合重要节假日,围绕"关爱儿童,让爱助力成长""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等主题,开展以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溺水、艾滋病防治、防拐骗和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活动24场,覆盖儿童4600余人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缺失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个案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亲情关爱、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不同形式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共计125人次。二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民政、教育双召集人制度,进一步强化民政未成年人保护牵头作用。
4.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对积压的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将过往积压报销事项清零;严格公务接待程序,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公务用餐子平台的监督作用,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决杜绝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等行为。二是公用经费支出,严格落实上级精文减会的精神,做到非必要不开会;规范会议费用报销,做好会议签到和影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费用支出的真实合理;全面清查各办公室的电话座机号码,报停销户18台闲置电话,过户8台电话;每年对座机电话进行核查,及时报停销户或过户不再使用的座机。三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精神,在今后工作中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合理控制。四是全部清查挂账款项,局机关账户待工程验收结算后进行核销;个人欠款通过下追缴函、电话催缴、约谈和上诉等形式催缴,其中死亡和联系不到的人员通过党组会研究以坏账的形式进行处理,已清欠款5.03万元,完成77.82%,剩余欠款在补助中逐步扣回;县殡仪馆根据单位往来款项实际情况,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严肃财经纪律。五是彻底整改部分敬老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石湾镇、三樟镇、霞流镇、杨林镇、甘溪镇、草市镇、大浦镇等敬老院违规发放的资金,已全部追回。
5.反馈问题:重点项目建设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民政领域项目建设监管。二是局党组明确要求,局属事业单位工程项目资金超过3万元以上需报党组集体研究方可实施。
6.反馈问题:执行人事制度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13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局机关借用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在机构调整、岗位设置完成后再逐步进行调整。二是民政社工队伍管理已全部整改;2025年3月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救助站3名社工4月份开始到救助站从事救助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政策学习,加强社工队伍管理。三是县殡仪馆2024年8月已清退1名临聘人员;对于相关临聘人员工作表现好,决定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继续聘用;违规缴纳养老保险金3459.84元,已追缴到位。四是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10月份完成人员交流,应当交流1人已完成。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执行力。
7.反馈问题: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纪人员已分别进行处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二是县殡仪馆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务好群众,树立良好形象,坚决杜绝索要物品现象;县婚姻登记中心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作出要求;县救助站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强调要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提高综合素质。
8.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整改情况:局党组2024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所有重大资金、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都必须按流程经集体会议讨论决定。3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须经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班子讨论后,再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9.反馈问题: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专职副书记于2025年3月11日经中共衡东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复已到岗;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负责本县登记在册中无行业党委机构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摸底,今年撤销已注销的社会组织党支部4家,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支部2家,截至目前衡东县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0%,通过党建"联建",拓展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功能空间,下步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将全力抓好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二是机关党委对一支部支委和相关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工作要务实、学习不能流于形式;笔记内容较少是因休产假导致;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支委的工作责任心,加强党建工作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建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党建资料及时完整归档。三是局机关党委对一支部支委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以后工作中支委要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心;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不流于形式。
10.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5年1月开始,局办公室加强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宣传和提醒,确保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确保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完善会议记录,确保每次会议记录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上;机关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的评议内容,局办公室加强联系协调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民生工作、惠民政策的宣传落实。三是2025年4月9日召开党组会,对制定《2025年衡东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进行了讨论并形成正式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对安排的学习专题精心组织,确保学习质量和频次。四是加强信息发布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建立三审台账资料,详细记录每次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和结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坚持党要管党,落实"两个责任"。局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到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政各项工作中,切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风险防控,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2.强化问题意识,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逐一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加强督促,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3.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将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学习教育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完善民政机关内控制度、民政工作业务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制度。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各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2243;邮政信箱:421400;电子邮箱:hdx_mzj@126.com。
中共衡东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