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大浦镇供热及污水管廊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投资人)招商、招标

来源: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大浦镇供热及污水管廊建设项目经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主体(投资人)进行国内公开招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东县大浦镇供热及污水管廊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衡东县大浦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公共管廊管架17.62km,主要用于大浦镇内供热、污水及其他公共管道连接运输,共设4层(宽3m),敷设污水管道、蒸汽管道等公共管道,预留其他介质管道铺设空间。包括工艺管架、土建工程、电气工程、公共蒸汽管道安装、公共污水管道安装、防腐保温和配套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5214.75万元。

2.4招标范围:实施主体(投资人)招标。

2.5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完成本公告项目概况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中涉及公共管廊管架及管道等资产给予实施主体。通过供热服务收入和公共污水管网租赁费等两项经营性项目获取收益,以实现项目资金平衡及合理回报。衡东县大浦镇供热及污水管廊建设项目经营权授予实施主体,作为投资收益补偿,期限30年。

2.6合作期限:30年,期满后可续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从 2024 年6月11日至 2024 年7月1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沐林美郡28栋816室)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1套并加盖公章)。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9楼907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衡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州

电    话:187748968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玮、黄卫

电    话:18075894810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八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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