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我局党组研究,拟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遴选(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遴选(选调)计划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衡东县医疗保障局政工人事股211室。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最新的干部任免表,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7.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8.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除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完整,与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遴选(选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5.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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