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1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2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7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统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并将7个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对整改措施每项都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每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干部作风的有效成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7个问题完成整改7个,其中需长期坚持7个;通过整改,推动解决问题12个;建章立制5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
(1)关于"思想认识仍需加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一是已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并把学习情况纳入统计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长效性、贯通性。二是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5月份县委县政府会议再次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要求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学习。三是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及业务培训7次,有力推动了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四是构建大统计格局。召开统计专项督察座谈会等部门之间多次会议,建立协同机制,加强沟通衔接,推进乡镇和园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统计资料管理规范化水平。
(2)关于"队伍建设急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一是紧抓落实,对人才要重点培养,5月单位人事调整拟任3名新正股级干部,现已请示报备;同时加大引进人才力度,今年县考招录1名专业统计人才,现已在岗上班。二是压实责任,督促乡镇统计员调整要按上级文件规定要求及时报告,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激励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积极学习专业知识,考取相关专业证书。四是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各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多次召开统计分析研讨会,提高深度分析研判能力。五是强化督导检查,针对"限期整改拖延"的相关工作人员已提出批评,在编不在岗人员已按程序清理到位。
(3)关于"执法检查还需加力,执法力量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清查局内符合考取执法资格要求人员,2月份我单位符合条件的都已申报考统计执法证。二是对相关统计执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执法计划,按实际调整检查次数,今年已执法检查6家。随着今年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基层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好。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已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民主集中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明确按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沟通,班子成员目前已重新分工,要求掌握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还要了解全局的其他业务工作,在召开党组班子会讨论工作部署时,做到坚持会议决策,会议记录规范清晰,做到与会人员人人发言,人人表态。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凡是单位"三重一大"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决策,按相关规定提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告、邀请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今年来都是按要求落实。同时坚持大额采购事项全过程公开。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及班子成员2023年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计划每月举行理论宣讲活动2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2次,今年以来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已按计划完成9次。二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及时排查问题。现已召开一季度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调度会,开展了1次专题学习,1次分析研判,完成1个专题报告。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关于"个别开支无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无财务部门稽核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一是对所有财务票据进行了自查,对无经办人、证明人、无财务内控部门稽核意见的费用开支已整改,对财务工作审批的疏忽已提出批评。二是召开4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会,严格审批手续。
(2)关于"个别开支发票附件不齐全,无费用用途说明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清查所有发票,发现附件不齐全,无费用用途说明等的费用开支都已补充完整。二是完善凭证报销手续,对附件不齐全、无费用用途说明的发票不予报销。
(3)关于"大额开支未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无分管纪检负责人审核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审批制度,大额开支必须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需分管纪检负责人审核意见签字,今年以来都已按要求施行。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
(4)关于"发票与供货方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所有发票开展自查,发现发票与供货方不符的情况已核实并整改。二是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规范票据的审核把关。
(5)关于"工会活动开支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一是对工会活动超标情况进行核实,未发现有开支超标现象,相关资料已交。二是坚持严格遵守工会活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会开支标准。
(6)关于"工会帐记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所有的工会账目进行自查,发现附件不完整的情况按照要求已整改,补充完整。二是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坚持严格遵守工会活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会开支标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勤俭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以往加班餐账目进行核实,由于去年统计工作量的增加,未发现有不合规情况。二是加强学习,规范加班用餐管理,已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重要、紧急公务确需加班的,现各专业均按要求填写加班审批表,严格执行加班用餐标准。三是规范培训用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培训用餐标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6.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县统计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不是由党组班子成员担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今年年初已召开党建专题研究会议,现局机关党支部书记由新的同志担任,工作经验丰富,也对单位整体工作很熟悉,工作状态积极,目前局机关党建工作运行良好。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针对"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查究问责,与党支部书记谈话,对党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问题提出批评,多次召开机关支委会议,强调学习相关党建工作业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成员督查落实。在之后的工作中强调责任意识,对重点工作要严格检查,并经多人把关。针对"个别在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与党支部书记谈话,了解组织生活会情况,发现为工作记录问题,已对党建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同时要求分管责任人提高责任意识,严格组织生活纪律,做好会议台账资料,做好发言记录。
(3)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经核实,未存在党员发展违规现象,已对党建工作人员工作不严谨不规范和参会党员纪律问题提出批评。今年我局按要求按程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党员转正1名。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制度流程,强化工作规范。
(4)关于"工作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将提到的党建资料已核实并修改,同时,举一反三,已对所有党建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负责党建的同志提出批评,在之后的工作中强调责任意识,对重点工作要严格检查,并经多人把关,以防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
7.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对负责机关管理制度人员已提出批评。二是单位加油卡交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单位公务车辆需加油时再交付司机并进行登记,每半年将加油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加强制度学习,全面梳理学习上级统计部门及县级最新的制度,对照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四是已召开班子会研究2023年局机关管理制度,充分讨论研究,已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执行。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传导工作压力。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2.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发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衡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
3.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225843;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水镇衡东大道152号;邮编:421400;电子邮箱:699621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