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25
中共衡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衡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10月19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按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学习方案》增强学习,党组增强牵头抓总和协调推进作用。已经召开"一级指标长"会议,并对"二级指标"缺失部分查漏补缺,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局"一级指标长" 登记财产在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排名第14位,保持先进行列。
2.内部管理机制不顺畅。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以后所有上级交办或者党组安排的工作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调配人员配合完成工作。2022年8月1日调配了高频股室业务骨干到窗口办理,制定新的业务办理流程,所有业务办理清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杜绝体外循环。
3."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全局共有141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截至目前事项进驻率提升至100%;可办事项覆盖率提升至98.76%;办件评价率提升至94.71%。实现了"一窗办理、限时办结",做到应进实进,杜绝了"两头跑"现象,一年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业务177件,业务办结率为100%。。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到位、对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已实现审批服务"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窗口统一出件",高频股室派驻人员常驻窗口。2022年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营商环境评议中在全县单位中排名第八,进入县先进行列。
4.审批职能界定不清晰。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三定方案中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红线图的预审和出具工作,承担了机关的行政审批职能。现已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审批职能已收回,由城乡规划股负责。三定方案的修改请示正在报请县编办审定。
5.优化审批流程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优化程序,建设项目、个人建房的竣工验收等实行会签。对工业项目采取"先建后验"方式,对经开区的周转用地采取"标准地+承诺"方式,实现"拿地即开工"。二是在竣工验收阶段,进一步压缩审批签字流程,由原来的六个流程简化为四个,并采用内部集中会审的方式,直接出具验收意见书。
6.执行土地供应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净地出让问题由于县财政支撑力度不够等原因构成,以后出让土地未达到"净地"标准就供应土地的情况不上招牌挂领导小组会。落实中央、省稳经济大盘政策,对我县各类重点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等用地要素方面一律保障,在70天内完成用地报批;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积极与省市对接,统筹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中,争取圈外点状供地,确保项目落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落实好一户一宅、户有所居。今后我局储备中心逐步规范土地出库要求,对每宗土地在出库前必须现场踏看及调查土地征拆情况,对没有完成征拆、迁坟、安置、补偿不到位的土地不予出库。
7.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还需提质增效。。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简减十条措施》,进一步简材料、减流程、减环节、减时限:已全面实施业务办理第七次提速;推行申请材料压缩到2至3份,登记流程减少到2至3个,审批环节精简到可一至二级审批。国有土地上数据整合再次向县财政争取资金;部门与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互通问题全市所有数据在市自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联系市行政审批局同意各县进行数据迁移,等数据签回将和县行政审批局数据互通;全面实施《衡东县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网络、公证、邮寄联办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县行政审批局线下互通办法实现数据共享,已办理水电气和二手房交易同步过户12户。
8.行政执法监管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立即学习了《衡阳市企业赋"码"保护机制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实行一事一赋授权制、一企一码打卡制、一事一评评价制和赋码保护问责制。现企业执法必现赋码。二是明确执法队的"互联网+监管"工作专职人员,数据上报及时率、监管覆盖率、执法人员率、数据准确率由原来的无提升至66.67%,并将持续做好该项工作。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人员。要求全部执法行动由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其他未取得执法证人员,在最近的一次省执法考试中考取执法证。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中会审制度》,每周开展日常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9.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印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并将其放置在导办台和登记窗口;在登记大厅张贴"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登记费"海报。全面推行登记进园区、进企业、进银行;在登记大厅放置自助查询机、自助缴费、打证一体机;在登记大厅设立绿色通道,全面落实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登记费,截至目前,已共计减免3350元;在登记大厅设立EMS免费邮寄处;全面推行农村不动产登记到乡镇政府办理,为老人、伤病人员上门服务等。
10.服务企业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明确一个重点项目由一个局班子成员一站式服务到底,从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土地出让、规划报建、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全流程服务,真正树立"项目为王"发展理念。衡东县泵业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于2022年9月16日组卷上报省厅,2022年12月1日通过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总面积255.7845亩。
11.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针对以往林权证发放手续不全,历史登记数据未全面整合等原因导致权属认定不清,造成林权纠纷多、权利人办证难等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制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了相关股室的职能职责,明确了产权中心与确权登记股的职能职责,明确申请林权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无权属争议。对有权属争议的,要求先申请进行纠纷调处。二是拟优化领导分工,为有效推动工作,避免推诿现象的发生,在下步调整领导分工时,拟明确产权中心和确权登记股为同一分管领导。
12.工作纪律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日常管理,严肃工作作风。按照局《考勤管理办法》对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处分;对中心违纪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罚款。
13.工作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反馈问题指出的个别项目的违规行为进行梳理,并立行立改,现已完成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对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梳理近年来执法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对行政执法实体、程序、归档等方面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做到有则改之、引以为戒,并以此为切入点,严格执行案件《行政处罚案件集中会审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廉洁自律意识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抓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抓出勤考勤、严抓审批事项进窗口、严抓一次性告知到位、严抓限时办结、严抓重点岗位风险防范、严抓执行落实到位、严抓规范中介服务、严查工作上"躺平"、严查"索拿卡要"。以整肃干部作风"十严"措施,打造自然资源铁军。对接受宴请,收受红包等行为首先内部进行警示教育,对于查实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监委。
下阶段,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把专项巡察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自然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促进自然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2463;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水镇文冲西路20号;邮编:421400;电子邮箱:261319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