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9-13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月12日至4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县扶贫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1月9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确保如期如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研究、修改、完善,把巡察组反馈的6项具体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结合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围绕收入支出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主要指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集中排查整改"和"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落实各项帮扶措施,让脱贫攻坚成果更稳固、成效更持续,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以扎实的成效全面迎接省市实地考核和国家后评估大考。
二、反馈意见中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落实扶贫工作责任有差距
⑴关于"扶贫办台账资料不够规范,扶贫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①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要求,全面规范有序整理脱贫攻坚文件材料,专门聘请两名专业档案人员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验收合格后于2021年11月移交县档案馆。②按时做好动态调整,每月10日前根据乡镇月初上报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名单,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人口自然增减,同时将系统数据发送至行业部门进行比对、落实政策。③2021年10月25日出台了《衡东县2021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10月28日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乡村振兴办主任和16个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召开了2021年度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动员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11月8日前完成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出列村、新识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的入户信息采集工作;11月20日前将相关数据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更新、录入。结合省、市乡村振兴部门下发的问题清单和本级自查的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并在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和完善,目前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问题数据已清零。④加强基层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分3期举办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业务培训会,对各乡镇分管领导、组织委员、乡村振兴办全体工作人员,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分管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长和队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返贫信息监测员共计80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
⑵关于扶贫产业和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①2021年9月8日制定下发《衡东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衡东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行验收拨付制、公开公示制、绩效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价。②2021年10月8-16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抽调20人组成督查工作组,深入乡镇、村,对项目库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进度、扶贫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实地核查;12月14-24日,联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路养护中心开展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场核查,确保所有项目内容可行、规模真实、投入合理、帮扶效果明显。③2021年6月15日,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农商银行、县农业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专题研究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对小额信贷逾期和不良贷款实行上门清收,实行"一企一策、一户一策",我县不良贷款和逾期率均控制在1%以内。④落实贷款风险防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禁养禁销严重影响脱贫户分红的扶贫经济组织进行帮扶,对如期支付脱贫户分红的产业扶贫风险企业拨付了18万元帮扶资金。2021年11月10日和11月15日,县政府办两次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召开产业扶贫分红专题会议,加强跟踪指导,重点化解兆丰农业等企业经营风险,目前贫困户分红已全部到位。
⑶关于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跟踪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①2021年5月-6月,在全县有扶贫任务的村(社区),对2014年以来的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回头看"集中排查整改工作,围绕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和安全饮水的实现情况,对存在"三保障"突出问题户、收入骤减或家庭刚性支出骤增户、产业受损严重户、因主要劳动力丧失就业不稳户、涉贫信访舆情户等,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结合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对排查走访的返贫致贫风险点,及时录入全省防返贫监测帮扶系统进行跟踪关注和风险预警,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2021年9月-10月,聚焦脱贫户、监测对象户、档外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档外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群体,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所有问题在10月30日前整改到位。②严格按照中共衡东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脱贫户结对联系和监测对象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的一般脱贫户和档外风险已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结对监测联系;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结对帮扶。结对监测联系人每月通过电话、询问等方式跟踪了解脱贫户生产生活状况,及时预警返贫风险。结对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针对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易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困难。③依托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进行跟踪监管。加强与县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残联、农业农村、人社、应急管理、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每月15日前定期导入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比对,每月16日平台生成收入风险、就业风险、大病风险等风险点数据和教育资助未发放、养老保险金未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未发放等政策未落实数据。平台生成的政策未落实数据,村、镇、行业部门逐级进行核实处置,对政策未落实的户,及时落实帮扶政策。④县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采取分片包干制,加大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后续跟踪,下发"一单四制"交办函,限期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欠规范,存在白条支出、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和大额采购没有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等现象。
⑴关于白条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制定《衡东县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程序,从2021年起,规划财务股认真核实开支内容,对没有正式发票、审批程序不全、开支内容不实、凭证要素不齐的予以拒付。
⑵关于个别大额采购没有办理政府集中采购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从2021年起,对超过3万元的大额支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全部到财政局进行了审批。
3. 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
⑴关于公车加油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完善《衡东县乡村振兴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公车加油卡于2021年1月上交至综合股,由专人保管。油卡充值按次登记,填写好《衡东县乡村振兴局公务车辆油料费及公务外出情况统计表》,详细记录加油日期、油卡充值金额、车辆加油金额等。
⑵关于公车维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完善《衡东县乡村振兴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车辆不得私自送修,填写《衡东县乡村振兴局公务车辆维修申请审批表》,经领导审批后方可送修。
4. 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报销手续不规范。
⑴关于"下乡出差伙食补助没有据实填报,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①完善《衡东县乡村振兴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对于不据实填报、附件不齐全的,不予审核和付款。②实行下乡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向综合股报备下乡时间、下乡事由、下乡目的地,没有事先报告的一律不发放伙食补助和出车费用。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5. 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⑴关于"党建活动资料不齐全,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①将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实践有机结合,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按要求向5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派驻"第一书记"。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衡阳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先后于2021年6月4日、7月8日和11月19日到白莲镇铁坪村召开屋场恳谈会,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听取村民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村民"急难愁盼"问题。③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2021年5月13日-14日到花垣县十八洞村和永顺县湘鄂川黔抗战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真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干部群众心中。④制定《衡东县乡村振兴局集中学习制度》,扎实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先后召开党组会议6次,支部集中学习会议14次,乡村振兴业务专题培训3次。⑤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这一平台,制定《衡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度"学习强国"学习积分竞赛活动方案》,激发干部群众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被评为2021年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先进单位。
⑵关于"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①2021年11月29日按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支部班子认真组织学习党建业务知识,进一步强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抓好理论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材料等方面着手,制定《衡东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③2022年1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民主生活会进行安排部署,1月21日进行民主生活会前专题学习,1月24日按要求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坚持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实现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作风纪律,把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不断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杜绝制度流于形式,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38227;通讯地址: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峥嵘路105号;邮编:421400;电子邮箱:hdfp82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