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关于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金龙矿业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30

衡东县关于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金龙矿业环境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县金龙矿业生态环境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衡东县金龙矿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整改项目

问题描述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主要存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整改方案权威性不够,没有体现出党委、政府的重视""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得过且过,导致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仍不够高、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一定畏难情绪,不敢较真碰硬"等问题。



3月31日前,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以衡东县金龙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为切入点,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问题。
市委主要领导组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专题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湖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组织集中观看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20年12月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专题报道,专题研究国家长江办指出的问题。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群众代表深入整改现场,检视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效。

衡东县委、县政府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整改的首要任务,深刻反思、反省,先后于2020年12月5日、 12月18日、2021年3月4日、3月31日召开专题反思会、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生环委领导小组成员会进行学习反思和研究部署,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国家长江办指出的问题。会前均集中组织观看了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2020年12月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专题报道。

已完成

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纳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市领导带头到联点县市区和单位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现场调度。

按照市委要求,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了县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市委、市政府联点领导毛朝晖常务副市长先后于2月2日、4月10日、6月21日、11月4日到金龙矿区调度整改

已完成

3月31日前,衡东县举办一期"生态文明培训班"。12月1日定为"衡东县生态环境警示日"。

3月26日上午举办"生态文明培训班",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协调处处长熊俊应邀作了专题讲座。 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确定每年的12月1日为"衡东县生态环境警示日",并制定了2021年的活动方案,开展一系列"警示日"活动。

已完成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主要存在"金龙矿区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主要责任应该是原国营衡东铅锌矿,经营一选厂的村民和经营二选厂的金龙矿业有次要责任,将主体责任全部归咎于金龙矿业有失公允""党委、政府在处理金龙矿区环境问题时,存在一些避嫌的想法,兜底意愿不强"的问题。


建立健全整改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调度、协调整改工作;市直相关部门成立整改帮扶指导组,负责全程参与整改工作的资金筹集、技术指导、整改督导、现场核查和销号验收工作;衡东县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整治提升组、群众工作组(驻村工作组)、社会监督组、舆论宣传组,具体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衡东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金龙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实行专人专班专抓;在矿区设立指挥部,安排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相对脱产,常抓金龙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整改。

已完成

加强调度督办和指导帮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金龙矿业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日常督查工作范畴,盯紧看进展、要效果。市整改办加强整改工作调度,实行"一周一计划一调度、一月一对标一讲评";整改帮扶督导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督导和帮扶。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依纪依规精准追责问责。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金龙矿业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工作范畴,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实行"一周一计划一调度,一月一对标一讲评",刊发《金龙矿区综合整治周报》54期。县纪委配合省、市纪委对前段整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已完成

(三)群众工作失当

主要存在"协调金龙矿业出让部分生产线给村民生产"等做法错误的问题;存在"长期只是认为举报人以投诉举报环境问题达成个人目的,没有重视举报人反映的环境污染情况"等导向错误的问题;存在"垮塌沟渠曝光后才修缮"等响应迟缓的问题。

对金龙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阳光整改、开门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成立至少由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3名群众代表、2名市级及以上媒体记者等代表组成的社会监督组,全程参与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实施和验收销号全过程,通过召开屋场恳谈会、群众座谈会、整改通报会等形式,将整改进展情况实时向群众进行通报、公示公告。

精心组建专班。组建群众工作组,邀请曾经在甘溪工作、群众基础好的3名老干部和5名乡贤参与群众工作;两名副县级干部常驻矿区,动态掌握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各类具体问题。成立社会监督组,由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3名群众代表、2名市级及以上媒体记者等15名代表组成,参与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实施和验收销号全过程。深入走访恳谈,共走访群众2300余人次,召开各类屋场恳谈会、群众代表会、村组干部会7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350余条,经过归类整理为7大类25条,吸收融入矿区长远发展规划。丰富工作载体,大力开展"四个一"活动,将党委政府的整改目标、工作决心及任务要求向群众交底,取得群众信任支持。

已完成  

长期坚持

(四)农田污染治理不全面


主要存在:"镉超标农田至今未纳入整改范围""农田修复方案不规范、不科学,治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对金龙矿区冲毁受损的591亩农田实行土地流转,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及时拨付土地流转费;流转后的农田调整种植结构,确定专业合作社种植棉花,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对金龙矿区冲毁受损的591亩农田已于2021年1月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实行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费34.3万元已分别于2、3月份按毎亩635元全部发放到位。除70亩建设蔬菜基地外,其余的在今年上半年全部种植了棉花,棉花在10月中旬收获完毕,在10月下旬已翻耕种植了绿肥紫云英。70亩蔬菜基地分别为1组、2组、3组、4组、5组、6组、40组、44组、41组,蔬菜基地均已完成验收,种植了蔬菜。

已完成

对金龙矿区周边甘溪镇石岗村和杨桥镇香花新村镉污染农田进行检测,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将严格管控类农田退出水稻种植,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并按标准给予补贴。

对核心区591亩农田开展了监测,在2020年12月下旬和今年10月下旬,在同一点位各取土样6个,进行检验监测;今年9月份对金龙矿区周边甘溪镇石岗村和杨桥镇香花新村镉污染农田1287亩取土样6个进行检测;从今年2月份开始,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将严格管控类农田退出水稻种植,全部流转到3个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在2021年4-5月种植了高梁,8-9月收获完毕;在10月中、下旬翻耕后种植了油菜和绿肥紫云英;在10月份按亩300元共计38.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乡镇,补贴到农户。

已完成

(五)尾砂库环境整治仍未到位



主要存在"覆土厚度不够""覆土上的植物长势较差""尾矿库周边撇洪沟容量较小""沟渠护砌出现严重损坏,废水处理站装有在线监控设施,但无法调阅流量曲线"的问题。


对高塘冲尾砂库闭库工程"生态修复工程质量不高"的问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闭库效果综合评价,按照评估意见实施整改。

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和中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对高塘冲尾砂库闭库工程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论为"高塘冲尾砂库闭库程序合法,资料齐全,符合技术规范,现状为正常库"。扩建高塘冲尾矿库总集水池(30立方米),修复被雨水冲刷损坏的高塘冲尾矿库堆积坝,并疏通淤塞的滩面横沟、纵沟,全面实施堆积坝滩面新铺草皮,坡面栽种红叶石楠,库区植被总覆盖率达95%以上。

已完成

加强两座尾砂库渗滤液、松木垅矿井涌水收集和处理,强化两座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建立管道设施定期巡查机制。                      

每月开展一次废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执法监测,监测数据及时公示。                      

建立污水处理运行台账,完善废水处理在线监控设施,与县环境监控平台联网,实时传输运行数据,并实现关键运行指标历史数据、历史曲线可查询。                                   定期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压滤泥运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强化了两座废水处理站运行监管,完成安装了两座废水处理站进水流量计,安排专人对管道设施进行了定期巡查。                          

每月开展一次废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监测,经监测,两座废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均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规定的限值标准要求,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相关监测数据也予以及时公示。                    两个废水处理站均建立了污水处理运行台账,完善了高塘冲废水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新建了石岩嘴废水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和完善了自动加药装置。  

清运废水处理站新产生400多吨压滤泥到红狮水泥厂进行安全处理。  

已完成

(六)生产用水没有根本解决

主要存在:"原石岗村生产用水为尾矿库渗液和矿涌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排水""原铅锌村生产用水为从洣水河通过电排系统抽的水,电灌系统一直未发挥灌溉作用"的问题。

对沟渠护砌损坏地段进行维修。建立健全现有生产灌溉用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检修泵房、输水管道、供电线路等设备设施;将恢复焦冲水库灌溉功能整治工程纳入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在其恢复灌溉功能前,采用打深水井等方式解决当前原石岗村农业灌溉用水问题。

完成沟渠护砌损坏地段修缮1500米;对一、二级泵房供水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改造,现已试供水验收合格,交由镇村使用;对灌溉供水设施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由甘溪水轮泵水电站具体负责;在石岗矿区打了4口日供水超1000方的深水井,确保了矿区灌溉供水,水质检验合格;在44组硬化500米抗旱水渠,实施水渠护砌、底板加固3108米,确保农田正常灌溉。将恢复焦冲水库灌溉功能整治工程已纳入了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已完成

(七)企业场内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主要存在"选厂建筑破败不堪,厂内与周边堆放有不明废渣、固体废弃物与原辅料"的问题。




对两个选厂厂区内遗留废液进行全面清理和安全处置,进一步完善厂区雨污分流设施,初期雨水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全面清理了两个选厂内遗留废液,场内30吨遗留废液已全部收集运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在二选厂拆除之前按要求建成二选厂雨污分流设施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置系统,收集的污水全部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一选厂雨污分流和风险管控项目已实施完成。

已完成

对两个选厂区内遗留废渣、固体废弃物和原辅料进行清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督促企业规范暂存和依法分类处置。

对两个选厂区内遗留的废渣、固体废弃物和原辅料进行全面清理,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对暂存在二选厂仓库的1100余吨废水处理站压滤泥全部送红狮水泥安全处理,400多吨危险废物已全部转运至衡阳衡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已完成

督促金龙矿业公司拆除其所属二选厂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对剩余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制定规划,合理利用。                          

对股权结构复杂的一选厂,做通股东思想工作后,再拆除其全部生产设施设备及建筑物。

二选厂仓库和车间已经全部拆除,拆除建筑物面积达11000多平方米,完成二选厂拆除后厂区场地覆土复绿15000多平方米。                                  按照省环科院编制的《衡东县金龙矿区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对一选厂实施污染场地风险管控,风险管控项目已实施完成。同时,平整复绿一、二选厂周边土地19800多平方米。

已完成

(八)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不彻底



主要存在"采空区局部区域有塌陷,威胁人畜安全""矿区雨水收集困难,地表径流夹带的污染无法控制"的题。


制定金龙矿区采矿塌陷区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聘请第三方机构制定了《金龙矿区采矿塌陷区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已严格按照方案完成了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已完成

委托湖南省环科院对焦冲水库和牛达冲、银矿冲等区域小溪、矿井涌水及矿区土壤、废渣、废矿石等污染现状开展详查,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加强金龙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对焦冲水库、牛达冲小溪等水体水质每月开展一次监测。

已聘请省环科院等专业技术团队,全面排查金龙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科学制定《金龙矿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金龙矿区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已于2021年6月24日通过专家审查,并已报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相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按照《金龙矿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时限推进,已完成对一选厂二选厂的治理、采矿塌陷区地质灾害治理、石岩嘴尾矿闭库工程主体工程,高陡边坡修复12月完工;已启动对两座废水处理站提质提标改造、银矿冲废水站新建、焦冲水库和牛达冲小溪地表水综合治理。

已按整改要求,对焦冲水库、牛达冲小溪等水体每月开展了一次监测,为后续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已完成


公示时间:2021年1130日至124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34-5223333   0734-5222473


衡东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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