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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2
关于确定衡东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衡东县人民政府同意,衡东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衡东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