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8
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3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创新担当精神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担当精神,逐步提升能力素质,始终做到为党尽责,为民分忧,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组织全体党员赴罗荣桓故居纪念馆等地开展"重温党的历史、践行初心使命"主题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坚持经常反思,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维,努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而有效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问题。
2. 关于"民主集中制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⑴管理处新修订了"三重一大"等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议事规则办事。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开展了会议前充分征求意见活动。碰到"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党组负责人充分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
3. 关于"执行上级政策存在打折扣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管理处已将违规发放的防暑降温费等退缴非税专户。要求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再出现乱发滥补现象。
4. 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亮点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资金和项目的扶持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帮助贫困村培育集体经济,把脱贫攻坚与富民产业、集体经济相结合,引导群众脱贫致富。切实转变作风,帮扶责任人每月1次深入帮扶对象家中,开展"六个一"走访活动,认真听取帮扶对象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帮扶对象解难事、办好事。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 关于"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和干部集中学习的内容。制定了2020年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并已进行了四次集中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使干部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6. 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照要求制定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习专题,丰富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做好记录。二是加强集中研讨和专题研讨,确保了一个季度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分析研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 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关于支部班子配备不齐的问题,2019年10月10日,管理处召开党员大会对机关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的支部班子,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关于调入的两名党组成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入的问题,两名党组成员已在2019年10月份将组织关系从原单位转入管理处党支部。管理处党支部对机关所有党员交纳党费标准重新进行核定,确保今后的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
8.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12月,管理处党组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根据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列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开门见山,有效克服了"隔靴瘙痒、蜻蜓点水"等现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整改措施有力,一条问题对应一条整改措施,防止了说归说、做归做,只出题、不答题。同时机关党支部按程序、按要求也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应谈必谈。
9. 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力度,在今后人员招录调入时,将着重考虑专业技术人员,并调入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保护管理站。2020年已公开招录3名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配备。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 关于"违规发放各项奖金"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巡察组指出的无政策依据发放的奖金已经全部清退交到非税专户,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一反三,对财务进行了全面检查,细查各类违规发放资金,一经查实,坚决退缴。
11. 关于"虚列下乡次数,发放下乡生活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制定了公务外出差旅费、下乡生活补助报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外出、下乡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程序,对巡察组指出虚列的下乡生活补助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12. 关于"私车公用报销费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制定了管理处差旅费管理办法,注重加强对租车、私车公用的监督检查。对私车公用计价严格按照《衡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把用车里程与用车时长相结合对用车最高费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衡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出现私车公用超标准报销的费用进行核查清退。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 关于"机关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⑴管理处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完善管理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围绕考勤管理,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管理处党组对每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下发通报。⑵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严格按要求从严处理并执行到位。⑶加强对乡镇保护管理站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乡镇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上班签到实行钉钉定点打卡,并由分管资源保护的副职对上班打卡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将上班到岗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4. 关于"财务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⑴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了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要求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今年以来开展了财务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立即整改,健全手续。⑵建立完善物品采购管理办法,凡是需要采购物品全部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⑶规范各种工程款、项目款的付款方式,涉及农户利益的各项付款通过"一卡通"支付。
15. 关于"工会活动开展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组要求工会活动都要制定活动方案,分管领导审核以后报党组会议研究后方可实施;完善工会台账,规范工会活动程序和物资发放手续。今后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使用工会经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6.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⑴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督促检查、年末有考核评估。⑵开展了经常性的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规和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⑶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班子成员要经常和分管股室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7. 关于"违纪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违纪案件办理规范、补齐了相关资料,并按上级要求成立了机关纪检组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纪检专干,加强了纪检业务知识学习。
18. 关于"工程项目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⑴加强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凡支出资金项目必须附工程项目合同、支出类型明细,对于大额支出,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要求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票据入账时应附有支出依据文件或附件材料。⑵严格审核招投标文书中的重要指标、参数,确保各项指标合理、合规。⑶管理处成立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对今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工程验收等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文书准确无误、招投标公开透明、工程质量合格、工程验收合规、工程资金结算合法,有效防止廉政风险发生。
下一步,管理处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33149;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水镇永佳路;邮编:421400;电子邮箱:2404520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