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红十字会专项审计报告

来源:衡东县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0-11-27

有限公司

衡东县红十字会

专项审计报告



报告序号:东昊师专审字【2020】第007号








审核机构:衡东昊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日期:二O二O年十一月十七日





衡东县红十字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

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衡东县红十字会:

我们对衡东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 2020年1月至8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后附《衡东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衡东县红十字会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红十字会负责编制专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专项说明的编制过程,专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红十字会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报告使用者依据报告作出的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红十字会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的总体披露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自2020年11月7日接受红十字会委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一)对红十字会接受的个人账户以及公司账户捐赠资金款项获取银行对账单,进行银行流水检查;尤其关注大额资金捐赠入账金额、入账时间与捐赠意向书的一致性。

(二)对红十字会拨付资金进行检查,获取经由红十字会转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尚未使用的资金,获取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重点检查经由红十字会转拨付的资金,检查转账给受益单位的银行回单和受益单位的资金使用说明。

(三)对物资收支的审计

1.对红十字会采购的防控物资,检查采购流程及相关证据(抽查采购计划、合同、发票等)。

2.对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物资,检查捐赠意向和物资接收情况(抽查交按单、经手人签字等)。

3.检查物资的发放,根据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的物资出库明细表,向大额物资接收方函证,追踪受益单位获赠的大额物资品类、数量及金额,获取受益单位物资接收回执,对受益单位进行走访确认。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红十字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入和支出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衡东昊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中国  湖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11月17日


衡东县红十字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

收支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衡东县红十字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址设在湖南省衡东县洣水镇顺风路。

为应对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 疫情,衡东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接受了来自境内外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接受的捐赠款物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统筹安排使用。

二、捐赠款物收支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衡东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2,001,976.34元,其中:捐赠资金1,578,386.34元,捐赠物资423,590.00元,以上捐赠款物均已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

三、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一)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共121笔,合计1,578,386.34元。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121笔,小计1,578,386.34元;接受境外捐赠0笔,小计0.00元。

2.按捐赠人性质分类。接受企业捐赠17笔,小计1,090,000.00元;接受个人实名捐赠103笔,小计488,186.34元;接受个人匿名捐赠1 笔,小计 200.00元。

3.按捐赠渠道分类。通过银行转账捐赠 86笔,小计1,527,826.00  元,通过互联网平台捐赠 15笔,小计12,150.00元;通过邮局汇款捐赠0笔,小计0.00元;通过现场等其他方式捐赠20笔,小计38,410.34 元。

4.按捐赠金额分类。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捐赠 117笔,小计578,386.34元;10万元以上的捐赠4笔,小计 1,000,000.00元。

捐赠明细见附表1。

(二)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红十字会安排使用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1,578,386.34元。

1.用于支持医疗机构、援鄂医务人员和救援队等开展疫情防控1,578,386.34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100.00%。其中:1,578,386.34元直接拨付医疗机构用于疫情防控(具体拨付情况见附表2),0.00 元采购防控物资发放至医疗机构(具体发放情况见附表3),0.00 元用于援鄂救援队及其他人员补助费用。

2.用于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的人道救助和心理援助 0.00 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4),占捐赠资金总额的0.00%。

3.用于支持学校、社区等开展疫情防控0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5),占捐赠资金总额的 0.00%。

4.用于国际防疫基金0元,用于支持国际抗疫合作,占捐赠资金总额的0.00%。

5.用于采购防疫物资0.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0.00%。

6.已安排待拨付资金0.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0.00%。

四、捐赠物资收支情况

(一)捐赠物资收入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红十字会共接受捐赠物资9批次,价值423,590.00元。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物资9 批次,价值423,590.00元;接受境外捐赠物资0批次,价值0.00元。

2.按捐赠品种分类。接受捐赠药品 1 批次,价值203,240.00元;接受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4 批次,价值66,960.00元;接受核酸检测试剂用耗材等0批次,价值 0.00元;接受消毒除菌系列日化用品4批次,价值153,390.00元;受物资清关服务0批次,价值0.00元;接受援鄂救援人员保险0 批次,价值 0.00元。

(二)捐赠物资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红十字会共安排使用捐赠物资423,590.00元。其中:用于国内疫情防控423,590.00元,占100.00%;用于国际疫情防控0.00元,占0.00%。

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详见附表6。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后续接受使用情况将纳入年度审计并按规定公开,继续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1.衡东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明细表

附表2.衡东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金拨付医疗机构支持疫情防控情况表

附表3.使用衡东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物资支持医疗机构情况表

附表4.使用衡东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金开展人道救助和心理援助情况表

附表5.使用衡东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金支持学校和社区等疫情防控情况表

附表6.使用衡东县红十字会疫情防控物资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附表)

                                   衡东县红十字会

                                  二0二0年11月17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