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委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0-04-21
中共衡东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原县畜牧水产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1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县畜牧水产局开展了巡察。2019年2月2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担当进取精神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⑴针对存在应付思想的问题。局党组强化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的学习,教育引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将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具体工作中落地落实。⑵关于国有资产资源长期闲置的问题。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采取土地出租方式引进一家优质企业对县种畜场进行深度的养殖开发。⑶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原县畜牧水产局已按县审计局审计结论意见将违规列支及罚款等资金上缴县财政。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原县畜牧水产局党组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集中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 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发挥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制定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会议制度》等,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党组班子成员在重大事项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已成为常态。四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一把手”末位表态程序,对特别重大问题实行“一事一议”。
3.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巡察组交办件存在敷衍整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后,原县畜牧水产局纪检组立即同县纪委审理室衔接,决定对案件进行重新立案调查,现已按程序上报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处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 关于“思想政治学习重视不够,抓得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党组带头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文件,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形成了党组中心组、中层干部、党支部“三级联动”学习机制。②建章立制,确保学习落到实处。把每月25日作为学习日(遇节假日顺延),明确了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次数、纪律要求等内容,有效保证了党员学习落到实处。③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建立了党员情况一览表,加强了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检查,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提高了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④对党员进行党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有效运用“微党课”、讲授辅导、交流讨论、观看具有革命教育意义电影、参观革命遗址、听取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等方式,把党支部活动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党员教育内容为重点,活跃党员教育形式,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 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坚持业务、党建一齐抓,重点是抓好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建例会制度,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要求组织支部活动,树典型、扬正气。每年都要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②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2018年3月,各党支部重新进行了测算,严格按规定标准收缴党员党费。③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全面负责抓好党务工作,规范资料整理,分类归档。
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机关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各项工作流程。②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按规定时间节点和程序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各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抓实抓细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敷衍、走过场的责任整改清单。③“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深度融合。以政治学习为主,开展了进社区联办“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演讲比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杜绝照本宣科、以抄代学现象。
7. 关于“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①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争取在本次机构改革中解决混编混岗问题。②个别2014-2017年在编不在岗人员已将领取的工资全额退缴县财政;已将原县屠宰办2014-2016年聘用的司机、出纳两人予以解聘。③加大畜牧水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的学习;鼓励非专业人员开展相关专业的学历再教育;结合当前开展的工作,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现场教学。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⑴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到目前为止,原县畜牧水产局机关在职人员已将有关防寒防暑费退缴,未退部分均为退休职工,现已按程序正在催交;原县屠宰办退缴了相关违规发放补助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⑵针对公用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局党组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公务接待和差旅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东财行[2018]1号)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个人应承担购置执法制服30%部分费用问题正在整改中。
9. 关于“行政执法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今后所有的行政执法案件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办理。
10. 关于“服务群众观念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请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现有养殖中出现的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等疫病给养殖户讲课,讲解了相关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具体措施。二是安排联系乡镇工作人员,要求多跟养殖户沟通,交流一些市场行情趋势,疫病防控常识,让养殖户做到心底踏实。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 关于“考勤制度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衡东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制度》执行,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到办公室签到上班或报备出差、下乡等去向,对个别需长期休病假的人员,已通知按规定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12. 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⑴针对账务资料不完整、不规范问题。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软件已经更新,会计资料已完善并装订成册。⑵针对财务处理不及时不真实问题。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工会已设立会计、出纳,并完善处理工会账目。⑶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巡察组指出的原县屠宰办有关支出无附件、无经手人签字等问题,原县屠宰办立行立改,已补齐相关手续。个别开支附件中发票开票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问题,目前已责成合同签订人重新开具发票,正在整改中。⑷针对2015年购置执法渔船未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该执法渔船为农业部投资项目,2015年5月已由省畜牧水产局申请政府采购。⑸针对二级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原县屠宰办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并已及时整改到位。县种畜场财务资料已移交至原县畜牧水产局,原场长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超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视,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实现对局“三重一大”等事项全程监督。
14. 关于“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评估和排查台账,结合畜牧水产系统发生的有关案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以案释法,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加强监管,对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和排查。
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将更加注重预防,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畜牧水产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2444;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水镇衡岳北路489号;邮编:421400。
关于原县农机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1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简称为原县农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2月2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党的领导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3月,原县农机局被撤销并入到县农业农村局并成立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继续加强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和原县农机局都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督促主动履职,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行动。
2. 关于“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和原县农机局班子成员都认真对照“七个有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巡察反馈后,原县农机局立行立改,约谈了相关涉嫌“吃空饷”人员,组织学习了相关政策和纪律要求,责令有关人员限期归队上班并清退“吃空饷”期间所领工资待遇。
3. 关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搞应付、不搞对策、不搞变通,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注意多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并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政策。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针对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文件精神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将在以后有关政治理论学习中,要求各下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支部学习制度,做到常抓常学。
2. 关于“学用有差距,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以后的工作中,局党组将进一步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履行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县委要求和县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管理,督促各党支部加强党建阵地建设,配强配优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加强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党建业务水平,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将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党建与中心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改进工作方法。督促各下属党支部多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尽量做到详实。
3. 关于“不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已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全部补缴到位,相关人员已补缴党费并上缴县委组织部专户,局党组以此为契机,要求局所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4. 关于“程序不到位、辣味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将进一步严格要求,今后各所属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必须直面问题,做到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 关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支部管理,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按照“一会五评”的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不搞形式化,将定期抽查督查。
6. 关于“党建工作督查、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将认真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党务干部和党员培训,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制度和要求,大力开展“主题党日”及先锋引领活动,搞好党建阵地建设。
7. 关于“党员管理较为松散”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现已将原县农机局在职党员统一纳入联合党支部管理,同时已成立第四党支部加强退休党员管理,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对年迈、行动不便的老党员主动关心慰问和“送学上门”。
8.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广泛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通过有原则,近距离地接触了解干部,真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拟在今年5月按岗位设置计划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各1名,适时补充农机专业人员的欠缺。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 关于“未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原县农机局已按要求将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超范围发放岗位津贴和有毒有害津贴等资金进行了清理退缴,同时责令原县农机推广总站将违规报销费用全部退缴并上缴县纪委专户。
2. 关于“日常监督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原县农机局认真组织了作风整顿,重申了会场纪律和上班纪律,对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出现违规现象的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年初,县农机事务中心已修订了考勤(值班)等11项制度。局党组也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日常监管,经常性地开展干部作风督查。
3. 关于“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存在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改掉工作中重痕迹、轻落实、轻督查的现象,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关注的事项以及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 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好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对发现的苗头行问题要做到及时提醒纠正,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 关于“局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县农业农村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是加快推进 “ 三转 ”,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收缩战线,攥紧拳头,履行主责。三是落实“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从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局党组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紧盯党的纪律执行,止 “懒政”、治 “庸员”;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 问题,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五是增强规范意识,进一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健全纠错机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
3. 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主体责任空转虚化的问题,切实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要求党组成员要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清单。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 关于“对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不严,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督促检查,及时处理违纪违法案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做到及时查办。
2. 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县农机局已进行自查并多次召开调度会,要求限期完成收交任务,双休日不放假,把清缴工作作为中心任务,采用法律和强硬措施积极收缴,针对下欠部分,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有关欠款单位继续还款,否则将采取法律程序催收。同时,我局已责成该公司建立资产管理台账,进行妥善移交。
3.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有关发票报销、来客接待及差旅费报销等规定,规范发票管理行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4. 关于“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性收入没有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我局将及时与县国资管理部门对接,尽快将原县农机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移交国资部门管理,并做好移交以前的管理工作;⑵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2472;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水镇衡东大道115号;邮政编码:421400;电子邮箱:hengdongnjjb.126com。